“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不良信用记录5年才可消除。”6月13日,市发改委与中国人民银行运城中心支行,牵头组织开展了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了有关信用记录的问题。
当天上午,运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成员单位和驻运各金融机构在市区南风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宣讲人员就市民关心的信用记录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在活动现场,有人提问,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保存几年。在场的工作人员解答,个人信用报告中不仅要反映个人信用交易的现状,而且要反映其信用交易的历史情况。所以,即使偿还欠款后,曾经逾期的记录还是要在信用报告中保留一段时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以后予以删除。不少市民一边翻看宣传资料,一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得到有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
通过现场征信知识的宣传活动,越来越多的市民意识到个人信用报告就是自己的“经济身份证”,信用也是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