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山西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两家投资公司因违规开展私募业务被责令改正。
山西厚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二是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三是人员、财务管理不规范,交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宣传推介、基金评级不规范。
山西证监局对山西厚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及办公场所欠缺独立性,未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二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基金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三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四是股东出资不实。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