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被罚款30万元。对时任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主任郝鹏飞处以警告处罚。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审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委托贷款被罚款60万元。
太原农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前身为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6月24日改制为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最大法人股东为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年报显示,2023年太原农商银行营业收入15.95亿元,同比减少4.2%;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减少27.07%。
截至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9.55%,同比减少3.24%;成本收入比52.23%,同比增加6.25%。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3年末,太原农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513.53亿元(含贴现),较年初增加51.23亿元。正常类合计贷款余额499.24亿元,不良类贷款余额14.29亿元,较年初减少0.73亿元。不良贷款率2.78%,较年初下降0.4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83.3%,较年初上升5.91个百分点;拨贷比5.1%。
据悉,2023年全年太原农商银行共计对358户不良贷款进行了听证问责并出具相关通报,涉及人次1647次。
太原农商银行期末资本净额为94.16亿元,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为山西崇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余额6.19亿元,占资本净额6.57%,低于监管指标要求的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合计占资本净额45.65%。
太原农商银行2023年全年薪酬总额34155万元,人均薪酬13.68万元。其中年末在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平均薪酬33.38万元,中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26.16万元,一般员工平均薪酬12.17万元。
该行对高管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其中主要负责人延期支付比例为5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40%。2023年度共延期绩效薪酬1634.7万元,支付延期薪酬共860.97万元。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审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委托贷款,被罚款60万元。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涧河支行因贷款审查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源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郝庄支行因超权限办理业务,被罚款30万元。
时任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北路分社信贷部门负责人郝建斐,对原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发放委托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微金融事业部客户经理徐允能,对原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太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涧河信用社信贷部客户经理王智伟,对原太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涧河信用社贷款审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太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源信用社主任冯燕忠,对原太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源信用社贷后管理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处以警告处罚。
时任太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源信用社主任马小元,对原太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源信用社贷后管理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处以警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