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日前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号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同时涵盖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省级地方法规。
老有所养是每个家庭关切的家事,也是国之大事。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672.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31%,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的发展趋势。省人大社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临生:
杨临生:
目前,老年人养老服务格局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占主导地位,但家庭规模快速缩小,支持功能持续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重机构、轻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机制不畅等问题,迫切需要大力支持发展城乡社区助老服务,为健康老人居家养老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杨临生:
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提出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具体要求;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推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不断扩大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支持、税费优惠和人才激励,切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建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主体服务供给模式。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黎说,相关部门将聚焦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以构建市场化、社会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目标,全面落实《条例》各项内容。
王黎:
要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不断压实责任、保障要素、推动落实。要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条例》落实中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贯彻到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