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报告指出,2024年8月31日4时27分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1#铸井铸造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69.77万元。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问询、检验鉴定及技术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工在完成预检工作,操作熔保倾动系统给铸造机供应铝液,模盘充满铝液后,应该按下“铸造开始”按钮,误按了“铸造结束”按钮,在发现误操作后又继续按了“平台停止”按钮,导致结晶器冷却水流量骤减,平台不下降,模盘和流槽铝液液位持续上升超限,倾动炉联锁启动复位,操作工发现工况异常后,盲目将铸造机液压系统紧急手动泄压阀开至最大挡位,致使引锭盘随着平台快速与模盘分离,模盘上的铝液来不及冷却结晶,造成铝液(约1027Kg)大面积泄漏到水深约2.8m的铸井内,冷却水急剧汽化,体积瞬间膨胀产生爆炸。

调查认定,山西吕梁兴县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31”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缺失,操作工人错误操作,兴县经济开发区和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郭东明,男,55岁,群众,东南精工公司铸造班B班班长。在完成预检工作,操作熔保倾动系统给铸造机供应铝液,模盘充满铝液后,应该按下“铸造开始”按钮,误按了“铸造结束”按钮,在发现误操作后又继续按了“平台停止”按钮,盲目将铸造机液压系统紧急手动泄压阀开至最大挡位,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当事人郭东明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边友康,男,62岁,中共党员,东南精工公司股东、技术总监。事故发生后,以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已于2024年9月2日由兴县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侦查,9月3日予以刑事拘留,9月13日经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兴县公安局于9月14日对犯罪嫌疑人边友康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临县看守所。
建议对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亚能安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建议对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超,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总经理李伟,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李建峰给予行政处罚;对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铸造班B班铸造工乔聪营给予处分。
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擅自组织人员编制东南精工公司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并会同企业组织专家评审。移交吕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处理。
据公开资料,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张超,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该公司注册时股东为张超、李伟和边友康,股权比例为张超70%、李伟20%、边友康 10%。2024年3月19日,东南精工公司与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张超、李伟、边友康关于山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东南精工公司股权持股比例分别为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51.2385%、张超34.1331%、李伟9.7523%、边友康4.8761%。8月30日,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张超签订《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张超关于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比例恢复至张超70%、李伟20%、边友康10%。事故发生前该公司尚未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完全“变了样”。企查查显示,今年7月9日,该公司已更名为山西天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开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等。原大股东张超退出,河北雄安诚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进。目前,已成为河北雄安诚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