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尤其是涉企合同执行难始终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顽疾之一。在近期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吕梁中院坚持依法规范执行和保护企业良性发展相结合的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和执行方法,“刚柔并济”,有力破解了一批涉企合同执行难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吕梁中院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注意把握执行政策,尽量寻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从法律和社会角度对企业合法权益作出最大限度的保护。在实现企业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企业能采取“活封”、“活扣”的,尽量不采取“死封”、“死扣”,使被保全的企业财产继续发挥其财产价值,防止减损企业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稳定。如对被执行人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允许其继续使用;对多种财产并存的企业,尽量采取方便执行且对被执行人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尽可能保全市场价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被执行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一起涉及16亿余元的银企贷款互保案件,四家被执行人均是吕梁乃至山西知名重点企业。如果对该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对于陷入经营困境的被执行人来说将是致命一击,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其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这将无异于“竭泽而渔”。如何破解这一执行难“死结”呢?吕梁中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主动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沟通协商案件处理措施,积极推动案件和解。执行局负责同志耐心与申请执行人银行和四家被执行企业方磋商案件解决办法。最终,经多方努力,银企各方取得共识,银行同意被执行人企业继续运转,让企业在2018年后半年逐步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了银企各方互利共赢。
一起标的额1.25亿元的涉企合同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是一家跻身全国500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解执行既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转,又能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这是吕梁中院在执行该案件中始终坚持的人性化执行理念。当他们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100多个账户资金不是显示为零就是所剩无几时,便多次实地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倾情做双方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步履约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很快履行首次还款5000万元,余款将分别于2017年10月和12月底分两次付清。
通过柔性执法的灵活执行措施,不仅盘活了各类涉企贷款资金,营造了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而且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吕梁中院涉企案件的办案效率和执结率也获得明显提高,办结量达到过去的三倍。今年以来,吕梁两级法院在开展执行大会战专项活动中,紧紧依托“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联动执行新格局,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行挂图作战模式,召开执行交账会,进行一月一通报,不断督促工作进度,共执结各类案件317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86亿元,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