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山西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4月7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太原召开,督察组组长吴新雄、副组长林山青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进行了进驻动员。

督察组将重点督察以下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进驻期间(2021年4月7日—5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A225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