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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福 李婉莹:“郑和学院” 倡议及建设构想——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背景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8-12-26 14:30     来源:一带一路百人论坛    浏览:945    
核心提示:2013年,中国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顺应了世界多极化、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引起了相关国家的广泛关注。2015年,随着《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倡议已步入全面实施阶段。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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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顺应了世界多极化、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引起了相关国家的广泛关注。2015年,随着《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倡议已步入全面实施阶段。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依托于海洋,相对于依托亚欧大陆的陆上丝绸之路来说更具地理优势,且亚欧大陆上的中亚国家等长期处于经济发展落后状态,因此,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应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目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面临着“通而不畅”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沿线国家的港口等基础设施落后,另一方面是沿线国家间缺乏相关的合作。分析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展的历程后发现,和谐稳定的大环境是各国合作发展的重要基础,思想文化的交流碰撞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本文基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背景,提出在沿线国家建设以海洋与海运产业合作发展为中心的国际院校——“郑和学院”,在培养海洋及航运人才的同时,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创造机会,为各国的海洋合作提供学术平台与实践平台,以期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共建提供着力点,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繁荣发展

“郑和学院”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载体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是以沿线国家间多样性合作为核心、以人文交流为基础的宏伟工程,其表现出的多元性与开放性特征决定了在沿线国家建设国际海洋与海运教育合作院校——“郑和学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提高中国影响力,消除其他国家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疑虑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国家对中国的态度发展都抱持着或多或少的矛盾心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提出及实施进一步拓宽了中国向世界开放的大,这种情况一方面增加了其他国家获取中国资金和技术的便利性,另一方面也会增加这些国家对中国的依赖程度。此外,中国作为目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能源消耗来支撑,这使得部分国家质疑中国提议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目的,担忧中国会进行海权扩张,控制周边东盟小国。这些国家对中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怀有谨慎甚至排斥的态度,对丝绸之路共建的积极性不高,这样会使中国陷入战略被动的局面。相比之下,“郑和模式”的文明海权却已被世界公认,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建设“郑和学院”能够较好地体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在精神层面具有和谐共赢的共通性。“郑和学院”的建设需要中国承担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提供资金、公共产品、服务及相关领域人才的责任,这体现了无论是当今中国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还是古时的“郑和下西洋”,中国都树立了以和平方式引导和维持国际秩序、为世界做贡献的大国形象。“郑和学院”的建设能够以更加易于被其他国家接受的方式,彰显出中国的大国风度,提高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并逐渐消除其他国家对中国倡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猜忌和疑虑,避免这些国家的战略误判,从而促进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建立海洋合作伙伴关系。

(二)传播中国海洋文化,实现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民心相通”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促进沿线国家人民之间的友好交流和往来,即“民心相通”。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民心相通”的紧迫程度与基础性虽然不高,但实现难度却很高,因为仅仅通过有形的政治或经济合作很难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观念、情感及文明方面的相互理解与认同,因此“民心相通”难以一蹴而就。中国领导人反复强调“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在中国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为“民心相通”的实现部署了相对于“其他四通”更详细、全面的措施,可见“民心相通”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民心相通”实现难度强、重要程度高的特殊情况“郑和学院”的建设能够提供较好的解决方式:一方面,“郑和学院”建设属于国际教育合作范畴,不仅政府项目色彩淡化,且具有长期性,能够以客观的教育角度及灵活的民间方式传播中国海洋文化,展现出古代中国作为海洋强国而显示出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大国风度,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逐渐消化接受,同时能够对历史问题加以澄清,潜移默化地减少沿线国家民众对中国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偏见;另一方面,“郑和学院”是一项国际民心工程,沿线国家受益与否决定了沿线国家政策、贸易、道路等是否畅通,建设“郑和学院”体现出中国对沿线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人才建设援助力度的逐步加大,体现出中国与周边国家积极分享发展经验的真心诚意,能够使沿线国家人民更多受益,从而实现与沿线国家“民心相通”。

(三)分享中国海运经验,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开展“互学共鉴”

中国海运发展历史悠久,以“郑和时代”为代表的古代中国的先进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在世界海运史上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当今中国的造船实力、商船队总运力位于世界前列,海运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备程度较高,航运技术发展潜力大,中国正由航运大国逐步朝着海运强国的方向发展。“郑和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本,将中国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航海精神寓于教育之中,秉持和平友好、互通有无的理念,在宣扬古代中国造船、航海技术的同时,真诚地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分享当代中国海运的发展经验,以促进沿线国家海运产业的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互学共鉴”显得尤为重要,同样,“郑和学院”的发展也并不是单向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众多,决定了“郑和学院”在开设过程中会有思想、文化和观点的双向流动,能否取长补短、取精去糟才是决定未来世界海洋和海运产业发展状况的关键。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不是单靠中国的力量就能够解决问题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所经海域面积广阔,海洋在沿线国家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海洋广阔且开放,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以海洋为发展之本的沿线国家来说,要认知、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都离不开广泛的国际合作。“郑和学院”能够具有针对性地为沿线国家提供解决海洋认知、开发、利用等方面问题的系统性策略,也能为维护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航行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实践活动提供合作平台,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郑和学院”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郑和学院”作为国际海洋与海运教育合作院校,与其他教育项目相似,其建设需要考虑相应的配套工程、师资力量和运营模式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但“郑和学院”与普通教育项目也具有不同之处,首先,“郑和学院”的选址目标地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学院建在海外;其次,相对于普通教育项目来说,“郑和学院”资金消耗会更大;再次,“郑和学院”与普通教育项目的目标对象不同,因此要实现的功能也不同,“郑和学院”若不能满足沿线国家的需求则难以传承发展。因此,本文从外交环境、中国的经济实力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需求方面分析“郑和学院”建设的可行性。

(一)良好的外交基础促使“郑和学院”易于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接受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点方向有两个:西向和南向。前者从中国沿海港口出发,经东南亚,连接东非,最后延伸至欧洲国家;后者是从中国沿海港口出发,经东南亚,到达南非、西非、大洋洲和南美洲。因此,东南亚地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区域,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地区早有交流往来,而随着古代中国航海技术的发展,双方的联系愈加密切,至今东南亚地区依然保有某种程度上的“郑和崇拜”,郑和船队的遗迹和遗址早已发展成为广大海外人民纪念郑和伟大功勋的对象。中国与东南亚地区良好的交往历史奠定了当今中国与东盟10国友好外交与合作的坚固基础。2016年中国与东盟纪念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时,双方领导人均表示对未来打造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充满了信心。中国与东盟间的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和支持是未来双方外交关系发展的主流,良好的外交基础能够使“郑和学院”更易于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东盟国家接受,从而推动“郑和学院”在东南亚地区示范性规划建设的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诚然是中国为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合作而提出的倡议,但其并不止于东盟国家,同样,“郑和学院”也不止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受益,其建设可从东南亚地区开始,并向南亚、东非等地区串联式展开,逐渐实现沿线国家对“郑和学院”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倡议的普遍认可。

(二)强劲的经济实力能够保障“郑和学院”建设的顺利开展

充足的资金来源是“郑和学院”建立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当今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财力雄厚、外汇储备充裕。据统计,2014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643974亿元,外汇储备超过38000亿美元,这无疑能够为“郑和学院”在海外建设及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2014年,中国依靠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出资400亿美元促成丝路基金的成立,致力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丝路基金目前已支持了多项大型投资项目,是极具潜力的国际合作投资机构。从2015年宣布的3单投资项目来看,丝路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需满足对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强大推动力的要求。目前,“蓝色经济”已成为当今全球海洋领域发展的重点,“郑和学院”能够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提供关于海洋认知、开发和利用的教育合作平台,互通有无,挖掘各国之间的利益共同点,从而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蓝色经济”的发展。此外,“郑和学院”是推进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有力举措,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综上可见,对“郑和学院”建设的投资,不仅是对教育事业投资,也是对经济项目投资,符合丝路基金的投资要求,因此,丝路基金有实力也极有可能成为未来“郑和学院”建设的潜在资金来源,支持“郑和学院”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切实需求能够促进“郑和学院”的价值实现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大都临海而居,海洋是多数沿线国家的生存之基和发展之本,因此,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并推动国家经济稳定增长是沿线国家发展的切实需要。海洋的未知性、广阔性、流动性和开放性决定了要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沿线国家需要与周围海洋国家甚至跨区域国家进行广泛的海洋经济合作,而“郑和学院”的价值之一便是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提供关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产业发展、海洋技术创新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教育交流与实践平台,这恰好满足了沿线国家对开展海洋经济合作的需求。此外,航运人才是决定海运业整体水平的第一要素,海洋产业人才也是决定海洋经济未来发展的第一要素。当前,海运产业及海洋产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已经制约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海运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和海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郑和学院”在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的海洋技术及海运合作的同时,能够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航运及海洋产业人才,学院对人才的培养建设十分符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对人才的现实需要。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复苏缓慢的情况下,中国与其他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郑和学院”的建设不仅是中国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的重要载体,也是沿线国家融资发展的大好机会。综上可见,“郑和学院”并不是空有其表,沿线国家对海洋经济合作、相关领域人才建设以及资金、技术输入的切实需求能够加速“郑和学院”的价值实现。

“郑和学院”建设的具体构想

“郑和学院”将以跨国办学、合作办学为主要建设模式,强调与社会环境、教育体系的双层嵌入,以对接“一带一路”、推动沿线各国海洋经济及海运产业的共同发展、传播中国特色和谐海洋文化、发展中国与各国友好关系为办学宗旨,以包容开放、相互尊重、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理念,以适应各地需求、维护中国利益并挖掘沿线国家共同利益契合点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的高素质复合型海洋产业及海运产业人才为根本要求,以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海洋技术及海运产业合作为工作重点,最终建设成为国际海洋与海运教育院校。

(一)打造非营利性的海外教育机构网络

“郑和学院”是以中国政府为主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际性社会公益教育机构,学费收益用于改善学院教学基础设施、提升教学质量及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学实践活动,以推动“郑和学院”的可持续发展。“郑和学院”作为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公共外交的重要平台,总部将设在中国,是全球“郑和学院”的最高管理机构,核心分部将设置在以东盟国家为主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办学地点以基于但不限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为重点选择目标,逐步辐射发展,最终形成“连锁型”全球教育机构网络。“郑和学院”在海外办学的“国际属性”决定了其在建设过程中将面临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千差万别的法律文化与法律制度,因此需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强调“郑和学院”应在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和并不得与中国有关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传播包容和谐的中国式海洋文化,友好开展以海洋经济和海运产业合作为中心的教育交流及实践合作,培养建设海洋与海运相关领域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开展以合作为主的办学模式

“郑和学院”教育项目的开展需经过“中方倡导—外方申请—总部批准”的严格程序,其建设将以中外合力推动为主,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推动资源互补与信息互通。在此前提下,可开展不同种类的创新合作模式,如中外高等院校合作办学模式、外国政府机构与中国高等院校合作办学模式、外国社会团体组织与中国高等院校合作办学模式等。“郑和学院”的建设合作应秉持“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原则,进行包括商议学院具体选址规划、筹划学院建设前期准备、建设学院及其配套设施、管理学院行政及其他事务等多方面合作,并共同分享学术研究及科技创新成果。中外双方的通力合作在教育项目资金投入方面也将得以充分体现,在“郑和学院”项目启动时,由中国总部注入一定数额的建设经费;在学院运营过程中,中外双方应整合当地资源,积极寻求企业支持,共同筹措项目年度经费;此外,中方可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承办方国家探索成立“郑和学院发展基金会”,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推动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

(三)构建具有多元结构的教育体系

“郑和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派中方院长、行政事务人员及教学人员(包括教师、中方志愿者和当地的中方留学生),融合本土文化环境和教育模式,进行针对性的课程设计、教材开发和教学方法设置等。外方也需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教学人员,就当地的教育情况支持辅助学院的针对性课程设计及教材编著。

专业建设在“郑和学院”教育的长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学院开设的课程除了海上运输、航道运营管理、港口管理、航海技术、海洋经济和海洋技术等专业基础课程,其他课程的设置一定要与当地教育体系联系起来才能得到认可和发展。除了课程教学,还应开设包括海上应急处理、海上救助模拟等在内的实践课程,并开办丰富多样的海洋文化与学术交流活动,如开办海洋文化讲堂、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学术讲座、海洋技术研讨会等;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如航道及沿岸港口开发技术,双尾船、新能源动力船等节能环保型船舶的建造技术以及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技术等,以完善学院的学科和专业体系。

“郑和学院”的授课对象是多元化的,开展学士、硕士和博士3个层次的学位教育和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包括对本科生及以上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和对有航海技术提升需求的在岗人员的非学历教育及对“2+2”项目的联合培养。

(四)实施学院的阶段性建设及拓展战略

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衡量当地海洋与海运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国际社会整体发展趋势,充分结合当地需求与办学条件,兼顾中外双方国家利益,计划实施“郑和学院”阶段性建设及拓展战略。第一阶段,以扩大学院知名度为重点,优先选择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中的东盟国家建设“郑和学院”,立足跨文化交流视角,通过媒体进行社会推广,并利用市场营销手段吸引学生入院学习。第二阶段,完善提升已建“郑和学院”的办学水平及管理机制,适度扩大教育服务对象及学院的业务范围,应对学生需求不断调试、建构教育内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竞争优势。在进行前述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学院规模,覆盖范围以第一阶段建设区域为核心区域向外拓展,北至日本和韩国,南至澳大利亚等。第三阶段,将“郑和学院”建设区域扩展至欧洲沿海国家,同时应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场合、多受众、多渠道的文化与学术交流活动,激发“郑和学院”的办学活力,强化关键节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服务和教育配套设施,强调规模化建设与内涵式发展并重。

(五)设置以建设需求为导向的总部组织机构

“郑和学院”的总部设在中国,隶属于中国教育部,负责管理和指导海外“郑和学院”的建设和运营。根据“郑和学院”的建设构想,分析学院建设的任务需求,笔者认为应按需要在总部设置职责分明、权利明确的组织机构,以实现“郑和学院”又好又快和可持续高效发展。“郑和学院”总部的组织机构如图1所示。

综合处负责行政管理、各处工作协调及海外事务处理。下设3科:发展规划科负责制定“郑和学院”海外发展规划,审批外国承办方对学院建设项目的申请,投入项目启动经费;法律法规科负责研究建构处理“郑和学院”海外办学的法律保障机制,包括海外教师合法权利维护、学院的资格认证、运营制度及财务制度等,以解决学院建设及运行中遇到的法律困境;公关科负责组织中国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接待外国访华团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总部的内部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资金筹措、学院经费管理,项目预算及审批等工作。

人事处负责总部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相关人事工作,其下的师资科负责外派教学人员的选拔、培训与管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志愿者工作科负责制定志愿者工作计划以及国内外志愿者选拔、培训、派出与管理等工作。

教材处负责课程设置、制定教材大纲、开发编撰中英双语培训课程教材、向“郑和学院”外国承办方赠送教材等工作。

考试与学位处负责拟定考试标准、设置考试模式以及“郑和学院”的招生、录取,学生的学位认证及证书发布等工作。

学术与文化交流处负责把握学院学术发展方向,设计与外方学术合作项目,组织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制定学术与文化交流项目规划等。

结论与讨论

“郑和学院”作为以海洋与海运教育合作为中心的国际院校,其建设能够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抓手。“郑和学院”的建设不仅能够向世界展现中国的大国风范,还能够有效消除“中国威胁论”对中国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的影响,在传播中国海洋文化的同时,真诚地让沿线国家感受到中国发展所带来的利益,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的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推动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和经济的共同发展。“郑和学院”的建设并非不切实际,东盟国家是“郑和学院”建设的优先选择区域。首先,当前中国与东盟经济上并肩携手,政治上逐渐增进互信,这为“郑和学院”的海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其次,中国强劲的经济实力成为“郑和学院”得以顺利建设及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再次,“郑和学院”符合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对合作、人才建设以及资金、技术投入的现实需求,极具发展活力。

然而,“郑和学院”的建立及在办学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困难。第一,“郑和学院”的设立会增大对教师资源的需求,而能否选拔、培训出足够数量的了解当地文化且语言相通的教学人员直接关系到“郑和学院”的教学质量,也将进一步决定“郑和学院”能否实现长期发展;第二,“郑和学院”建设的合作对象可能抱有非办学动机,如过分依赖中国的资金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等,这些对“郑和学院”办学宗旨理解的偏差会影响学院的健康发展;第三,“郑和学院”的建设需要于法有据,这意味着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承担起对各国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的繁重工作,才能有效地避免学院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回顾孔子学院的办学历程,借鉴其发展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郑和学院”教育项目的开展虽面临诸多困难,但也不是不能完成。毕竟,“郑和学院”是一项国际民心工程,其巨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价值值得我们去努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郑和学院”除了能够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着力点,其本质是培养建设人才的教育机构,进而能够推动世界海洋经济、技术以及海运产业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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