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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暴雨、洪水等巨灾保险为忻州城乡居民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5-07-29 16:27     来源:忻州日报    浏览:27701    
核心提示:忻州市城乡居民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项目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五篇大文章、七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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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城乡居民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

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五篇大文章”、“七大保险”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忻州市城乡居民地震等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函〔2024〕53号)文件,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管局等8个部门,为全市范围内的脱贫户与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军属、烈属和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人群办理的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首席承保,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中煤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太平财险、国任财险、中华联合等九家公司组成共同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保险期限

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保险标的

1、居民每户1套常住住房及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

室内附属设施指固定于房屋内部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

附属建筑物指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储物棚或储物室、游泳池、球场、喷泉、池塘、禽畜间等。

2、城乡居民人身伤亡救助。

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城乡居民住房因下列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破坏性地震(国家地震部门发布的震级M4.7级(含)以上且最大地震烈度达到VI度及以上的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保险标的在连续168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应视为一次单独事故。

暴雨、洪水、暴风、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

2、在保险期间内,城乡居民因上述巨灾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身伤亡,对被保险人进行救助产生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1、城乡居民住房,保险金额5万元/户。

2、城乡居民住房巨灾人身伤亡救助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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