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经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焦志豪隐匿销售收入133.64万元,少缴个人所得税43.5万元,最终被定性为偷税。对焦志豪个人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