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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7 10:16     浏览:138    
核心提示: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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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实际行动,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靠前站位强化担当,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省财政厅党组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提早谋划、加力推动、督促指导,确保巡视整改高标准开局、严要求落实。认真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加强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驻厅纪检监察组聚焦整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实施全流程闭环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压紧压实。

(二)靶向精准狠抓落实,持续传导工作压力

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层层传导压力,集中全厅力量认真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建立了巡视问题整改“三清单”和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将责任具体分解到26个处室、单位,实施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落实。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通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推动巡视整改任务“不悬空”“全到位”。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认真分析巡视反馈问题症结,与处室、单位共同“解剖麻雀”,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际效果。

(三)多措并举完善制度,助力提升财政质效

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加强综合研判,认真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共性问题延伸拓展,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类制度。将巡视整改与今年开展的“一月一培训”相结合,对典型问题和案例予以通报,解读财政政策制度,强化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融合,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坚持对标对表提升效能,深入查找财政日常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制度的“立改废”,逐步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攻坚,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将2月7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细化为62条具体问题,并建立了包含2个巡视整改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清单。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持续整改,62条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0条,2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持续加力推进落实。确定的2个重点难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厅党组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政治机关属性,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举行集体学习25次。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坚持月教育、季分析、半年总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着力防范化解政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积极推进能源革命。起草形成《煤层气矿业权占用费征收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经过专家论证、座谈交流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通过了合法性审核,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提请省委深改委审定通过后印发。及时下达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降低能源领域碳排放,助推我省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3)加快推进生态保护。成立了“一泓清水入黄河”财政保障工作专班,研究出台系列制度举措,基本形成完善的财政保障政策体系。制定“两清单一台账”,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展,持续做好资金筹措保障工作,帮助市县提升资金筹措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强化协同联动,推动临汾和大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项目成功入围2023年国家示范工程,分别获得中央奖补资金3亿元。加快建立黄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赴财政部积极对接,与上游内蒙古自治区、右岸陕西省之间进行讨论协商,由我省牵头起草了黄河干流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4)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组织召开了全省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国务院大督查发现“三公”经费问题的通报》,制定“三公”经费“双控”管理制度,认真自查自纠。督促有关市县针对“三公”经费典型问题加强整改。建立完善典型案例讲解、移送问题线索、季报等制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监控,及时掌握“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突出强化对2022年“三公”经费执行金额超过预算的市、县(市、区)进行监控,通过资金退回、预算调剂等方式进行压减,确保执行不超预算,实现所有市、县(市、区)较上年度只减不增目标。

(5)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安排省级资金12.2亿元,有力保障省政府12件民生实事落地。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17项民生政策提标扩围、动态调整,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及周边省份平均水平。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安排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1.13亿元给予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再次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6)支持重点领域政策落实。聚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大事要事保障 支持我省高质量发展财税政策的意见》,建立了《省级财政大事要事保障抓落实工作机制》,新增和统筹相关资金724.4亿元支持六大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印发了《山西省财政厅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将大事要事按部门纳入支出进度考核,通过13710督办系统向省政府报告,强化大事要事项目预算执行管理。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财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1)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成立拓展财源税源组织收入工作专班,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要求,完善《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等5项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新能源、新业态、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我省雄忻高铁、集大铁路等重点项目资金,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今年1-9月,煤炭行业税收占比下降,非煤行业税收增长,我省过度依赖资源状况有所改善。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关于切实推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争取中央资金机制。建立项目督导调度机制,对专项债项目落实穿透式监测,实现全周期管理。财政部下达我省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较2022年大幅增加。成立省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专班,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修订《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2022年省本级国资预算收入完成188.68亿元,为预算的90.71%。加强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和平台建设,制定《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标准》,盘活闲置办公用房,节约财政资金。

(2)科学编制预算。印发《关于2023年预算支出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积极开展山西省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业务培训。修订出台市县法检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等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适当压减结余较多单位的2023年部门预算。出台《关于省储备粮费用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加强对省储备粮费用财政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逐月考核通报、约谈督促制度,对未提出资金分配计划的项目收回统筹用于重点支出方向。截至2023年10月底,2022年发行的684亿元专项债券已支出669.23亿元,总体支出进度已达98%。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将原安排用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5.39亿元债券资金调整至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调整后该项目留用债券资金3.3亿元,并于2022年底完成支出。及时下达2022年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资金4亿元,并安排4亿元用于保障国调二期协同基金。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山西省省校合作科研机构建设运行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财政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省校合作新型研发机构资金管理、建设运行和绩效评价等进行规范。开展清华山西研究院绩效评价,指导清华山西研究院对整体运行、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将已终止的科研项目剩余经费收回国库。

(3)主动服务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聚焦“六新”领域完善财税政策,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及时下达2023年新动能专项资金,其中: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5亿元,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5.92亿元,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92亿元。指导太原、晋城、临汾、忻州4个试点市出台信用保证基金设立方案,督促各市制定落实基金管理办法,推动4个试点市的基金按计划运营。配合省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指导市县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市政设施运营价格调节和财政补贴机制稳步运行。加大文旅资源宣介力度,安排“引客入晋”奖励资金、宣传推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A级旅游景区省级补贴资金等各类资金1.9亿元。将省级中小企业创投基金、小微企业扶持基金纳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合范围。

3.全面落实深化改革要求

(1)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起草了《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经财政部批复同意后,已将代拟稿上报省政府。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通知》,督促各市加快落实改革任务。

(2)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调整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与服务商约谈机制。组织召开预算管理一体化专题会议11次,建立了对市县和省级的通报机制、资金总入口总出口工作机制,财政部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情况8月底通报中,我省技术检查得分排名第4位。

(3)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定《关于完善省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修订《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股权董事股东监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等制度,按季度召开省属金融企业经营分析会,加强董监事管理和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有效防范省属金融企业重大金融风险。开展省属金融企业2022年度绩效评价,组织产权年检工作。加强对市财政的工作指导,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晋城等6个市加强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

(4)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积极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省级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和市县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于2023年建立全省统一预决算公开平台。2023年1月,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我省排名较上年度提升5位。

(5)指导落实职能转型工作。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更好发挥厅派出各监管处职能作用 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的意见》,进一步厘清了厅相关处室与监督内审评价局之间、监督内审评价局与监管处之间的关系。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事业单位细化科室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完成了岗位设置工作。

4.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增强财政防范风险能力。修订《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单位结余资金管理。注重发挥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用,增强财政收入波动风险防控能力,夯实财政平衡运行基础。强化省级化解债务管控,推动相关地区逐步降低风险水平。健全化债激励机制,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督促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整改,确保债券资金合规使用。

(2)加强暂付款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动态监控、严格审批、考核奖惩、约谈警告等7项管理机制,将市县暂付款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2023年3月对暂付款管理存在问题的3个市、7个县(市、区)进行约谈,并督促其制定财政暂付款管理整改方案;自2022年二季度起,按季向各市、县财政部门通报暂付款管理情况。

(3)完善扶贫周转金制度建设。通过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修订操作制度、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推动山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和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构建起符合现代金融公司管理模式、健康完整的内控体系。积极采取分期归还资金、法律诉讼等措施,强化对逾期项目分类处置。截至2023年10月20日收回逾期金额5073.75万元。

(二)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廉机关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共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工作规则》,组织召开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修订《厅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组织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完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机关纪委力量,配备机关纪委专职干部1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太原市第一监狱开展“以案明纪,筑牢防线”实地警示教育。出台《中共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巡察方案计划,对5个厅属事业单位和2个主管企业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2)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厅党组印发《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清廉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了创建任务清单,组织申报了清廉机关示范单位。着力把财政展览室打造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主阵地,讲好“山西财政”“廉洁财政”故事。设置了“清廉机关建设”专栏、建设廉洁文化长廊、推送财政廉洁文化宣传卡等,强化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丹青绘正气·翰墨润廉韵”书画作品征集,引导财政干部争做财政廉洁文化的宣传者与实践者。

2.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认识,专题研究并制定13项整改工作措施,明确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把督促厅党组落实整改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整改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动厅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政治监督会商质效,建立“清单+重点”监督模式,制定政治监督台账,对账监督、逐项销号。压实厅党组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参加会议、调研座谈、专项检查等方式,全程、跟进、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紧盯时间节点,紧盯质量进度,紧盯缺项漏项,聚焦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条目式过筛”,推动巡视整改形成闭环、落实落细。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强化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持续发挥震慑作用。

3.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

紧盯关键少数,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组织下级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会。修订了《山西省财政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入查找财政工作中的风险点。持续推进新型采购人制度,做到留痕可追溯,依托系统加大巡查巡检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围串标行为。推行纠纷“首站式”“一站式”化解服务,政府采购质疑提起答复实现在线办理,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构建工作矩阵,印发了《关于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财政违法违纪问题中协作配合的通知》,制定了《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促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贯通协调。

4.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印发《关于全厅开展大调研的行动方案》,厅领导班子成员领题42项调研任务,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出台《中共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厅属单位管理的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厅属单位上半年工作和“一把手”调研成果情况汇报,系统研究谋划厅属单位发展方向,推动整体工作全方位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财政制度执行的通知》,对厅属各单位开展廉政检查、廉政提醒,查阅单位公车使用、督查“春节”“中秋”节假日福利发放等情况。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观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持续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处理23套公有住房产权,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三)关于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

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全面反映决策过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厅党组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7名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14次,深入谈心谈话,切实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制定了《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规范。

2.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

着眼财政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了《中共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财政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山西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工作职责和有关事项》等12项干部人事方面的制度办法,强化从制度机制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一月一培训”机制,举办27期培训全系统党员干部2.2万余人。组织开展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学习研讨沙龙和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立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机制,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巡视巡察、督察督导、驻村帮扶、援疆等专项工作,鼓励干部到吃劲岗位锻炼成长。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警示教育,修订了《山西省财政厅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有关事项请示报告要求。结合厅内政治巡察,开展厅属单位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引导退休干部继续贡献“银发力量”。

3.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各项建设

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专题听取2022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汇报,制定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的通知》,分类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加强党员起底审核,严把入口审核关,做好审核验证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召开了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6名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指导注会注评行业党委换届,开展行业党委书记讲党课、举办党建专题培训、参观主题档案文献展等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力打造符合财政实际的党建品牌,深入开展“金融助力转型”联学联建活动,全面激活基层党组织内生动力。

(四)关于在统筹推进巡视、审计等监督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的整改情况

1.认真履行整改政治责任

制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巡视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贯通协同,指导督促检查巡视反馈问题、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做到同题共答。

2.加强对突出问题整改力度

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审计整改任务按项逐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指导山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产业周转金业务规范化操作细则》《评审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分类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提升周转金贷款发放的风险管控能力。印发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增加转移支付下达时限提醒功能,及时通报中央下达情况,并将转移支付下达情况纳入厅内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3.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职责分工、主要举措、目标要求、监督方式和追责问责等内容,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全面系统梳理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了财政和部门之间的职责,重点对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进行了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出制度空白和漏洞,并逐项对标进行修订完善。

三、强化质效提升,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厅党组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省委要求、人民期盼还有差距,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久久为功,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

(一)2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

1.第3条问题:“黄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加快推动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促进我省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进一步强化沟通意识,加强同下游河南省和右岸陕西省的沟通交流,争取尽早协商一致,进一步完善我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落实意识,待晋陕蒙段补偿协议签订后,做好补偿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后续工作,实现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保护协作的目标。

2.第30条问题:“资金投放把关不严,在贷扶贫周转金、开展限率代偿业务风险隐患突出”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法治意识,积极推进代理律所开展追偿,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加大追偿力度。二是提升风险把控能力,不断梳理优化现行尽调制度与风险审查制度体系。三是完善审查机制,结合数字化转型、大数据风控理念重塑风险识别与审查机制,提升风险核心管控能力,逐步实现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下一步打算

厅党组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快进度、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统筹谋划、科学决策、抓落实能力,牢固树立“以政领财”理念,持续强化“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全面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以全面开展“制度建设年”为契机,在深化预算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查找问题短板,制定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有力推动制度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防止财政资金流向明令禁止的领域。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经济发展“三个底线”。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优化“三保”财政政策保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闭环管理,抓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善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提早防范金融领域风险,积极稳妥化解金融机构及衍生风险,坚决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成果“两个转化”。将巡视整改作为推进财政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财政事业改革,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深刻检视制度漏洞和深层次瓶颈问题,加大统筹力度,将“改”和“立”有机结合,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根本、管长远的财政政策制度体系,转化为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的实践举措,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财政保障。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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