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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回应郑驹接任董事长争议:选举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

   发布时间:2023-03-25 19:14     浏览:652    
核心提示:每经记者:黄鑫磊 每经编辑:梁枭3月24日晚间,有媒体报道,郑永刚遗孀周婷在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示,基于继承关系,她应当成为杉杉股份(SH600884,股价17.5元,市值396.2亿元)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擅自审议未经自己审阅和同意的议案并对外发布是违规和错误。3月25日下午,杉杉股份相关人士对此回应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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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黄鑫磊 每经编辑:梁枭

3月24日晚间,有媒体报道,郑永刚遗孀周婷在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示,基于继承关系,她应当成为杉杉股份(SH600884,股价17.5元,市值396.2亿元)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擅自审议未经自己审阅和同意的议案并对外发布是违规和错误。3月25日下午,杉杉股份相关人士对此回应称,本次选举不存在违规和错误,是合法有效的。

上述人士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符合相关规定且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士表示,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另外,上述人士透露,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任何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而且,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有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无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确认结果如何,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都是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最终认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次选举董事的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

3月25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采访郑驹。对此,杉杉股份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还请关注后续公司的对外公告。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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