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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教授完珉:法眼观晋商之政商关系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商界杂志   发布者:完珉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服务电话:15300248390 时间:2011年5月05日 23:05


  这里的政商关系首先是指政府与工商(企)业者的关系,与人们常说的官商关系大体一致;其次,指国家政策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再次,也指官员(主要是政务官员,可以泛指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中的官员)与经营工商企业的人员(他们是从事商务活动并参与其营利分红的人员,不包括普通的打工者)之间的关系。

  古今中外,(广义的)商业都是一个共同体的经济血脉所系。 然而,世人通常又鄙薄经商者。从犹太人只能于所在国经商,到莎翁名剧《威尼斯商人》,从中国商朝灭亡后的遗民只可经商,到古老的“士农工商”阶层排序和 “无商不奸”的俗语流传,都折射出一种世人对从商者的歧视性“通例”。“重农抑商”曾是多个王朝政权的基本国策。事实上这是人类在畜牧业农业、农业和工业分工后的又一次重要分工。而在慢节奏的皇权专制社会,执五百年商界牛耳的晋商,却与明清的政权难分难解。有研究者认为,晋商的衰败就是官商不分造就的。 “明清晋商始终靠结托封建政府并为之服务而兴盛,当封建政府走向衰亡时,晋商也必然祸及自身。” 这样论及晋商的衰败或许已经很深刻了,但晋商的兴衰与政府以及官员之间,其实还有更令人纠结的情势。

  国退民进开中借力

  地利人和厚积薄发

  晋商的起家就是得自明王朝的“开中制” 的说法,非常流行,似乎没有王朝在密不透风的垄断中开这样的一个口子,晋商也难于崛起,至少不可能兴盛五百年。笔者不大同意这样的看法。事实上正是从西汉开启的盐铁专卖,因“国企”垄断效率低下,官员贪腐和资源浪费的“公地悲剧”周期性地轮番上演。到宋元,尤其是明王朝应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不胜其烦,逼出了类似对商人承包经营、国退民进的“开中制”。凭籍地利之便和商贸经验赢取了部分专卖的晋商,手中有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盐,自然就等于从一直由皇家垄断的社会资源中分得了丰厚利润之一杯羹。

  经商者要谋取利润乃天经地义,我们不能说在艰苦的边关运粮过程中不会有行贿政府官员,以便少运粮多套盐引而谋取不义之财的事情发生,但这种“先苦(运粮)后甜(取盐)”的承包经营方式,较之皇家的激励作用和盈利效率肯定高出许多。此其一。

  其二,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对峙和纷争关系中,谁开打第一拳往往是判断过错方的重要供证。在晋商与政府的关系之中,并没有什么过错方,但这确是一项先由官府决定作出的改革措施,恰好被有地利之便的晋商们接手,其吃苦耐劳、勤奋节俭的精神和世代经商、精打细算的经验是他们赢得更多利润的根本。

  其三,晋商的赢利,既有地利造就的低成本:相对其他地方,山西距离运粮边关的近便、晋南那一池盐的资源;更有数百甚至上千年经商传统累积的制度 “软实力”——义字当先、以义制利的关公信仰、诚信的品牌、用乡而避亲的人事机制、“顶身股”的经理人激励创新、商号无限责任制、严格的学徒培训……凡此种种,正说明经济学、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分工和交换可以改进技艺、提高效率、增进人们的幸福。岂是仅靠结托官府就能搞定的?

  公共物品供应匮乏

  私人产权保障缺失

  政商关系中最遭人诟病的是,主体身份混淆的政商一体,借此平台自己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从而以权谋利、以利弄权,政商勾结狼狈为奸。在晋商发展历程中,从理论上分析,做纯粹的商人的目标,方能与其以义制利的关公信仰相吻合一致,其高扬的“主旋律”当是政商有别各行其道的。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在任何时期都可能会有脱节的。其实翻检晋商各大家族历史,越到王朝后期,朝纲混乱纲纪废弛,就越可见政商互结、官企不分。虽然我们可以用“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句式简单概括晋商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但这样的捆绑还是有些难以令人心服。其“成”的那部分,在前面已经简单地分析过。这“败”的部分,很多经济学家也大量分析过。这里只是从中国历史上各王朝对社会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视角与晋商的被迫应对进行简略分析。

  首先,不论代表什么阶级利益的政府,都必须提供基本的国防、治安、法制、民政(主要是人口教化道路工程水利赈灾)等等公共物品,否则,共同体自己也会“自治”式地产生这些公共物品。由于政府管理职能的特定性质,很难引入有效的竞争而独具垄断性质,政府的官员如果在法制不张,不能受到有效监督之时,极易产生从中牟利的机会,或者谋利成本很低,风险很小。而中国的王朝周期性更迭,很大程度即缘于这样的腐化陷阱。晋商在其最辉煌的明清两朝,越到王朝末期,就越容易与官府产生纠缠不清的瓜葛,原因也是如此。

  其次,王朝晚期,法纪废弛、信息不确,经商如若遭遇政局难料,基本就风险回报无法逆料了。因为有此政府公共物品难以正常提供,这才有了晋商防患未然的“自我服务”——想方设法去朝中了解未来。如此结交讨好收买官员、甚至类似期权似的有前景的官员,就成为晋商经营商业中的日常成本了。 那个被无数次讲述演绎的慈禧西逃住到大德通的故事,正是其投资官员获得信息回报的典型。

  再次,从晋商处于王朝风雨飘摇时期的所作所为看,他们大量地承担了自我服务和对所居住地方进行自治管理的社会事务:一如村社家族的日常教育、扶幼育孤、修桥铺路、助残帮贫、赈济灾民…这自然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经营及其利润,但他们的发展也借助了这样的社会环境维系。 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中,真正的小政府、大社会往往都出现在皇权专制难以维系时不得已带来的自由空间。战国时的百家争鸣、民国时的自由主义尽皆如是。

  贪腐成性政府无德

  寻租谋利晋商失魂

  晋商后期的衰败,是观察政商关系不可多得的历史标本。

  每个政府都是依赖纳税人的供养而提供公共物品的,但没有一个政府能够在缺乏强力约束和公开监督的情况下,保持廉洁并持续不断地提供公共服务,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只有不好的、更不好的政府,没有最坏的政府。所以,现代共和国家的理念是政府是“小的才是美好的”;对政府官员的要求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公共权力必须被关进宪法和法律的笼子。当然,同时又必须承担保护人民的责任。  晋商辉煌的明清两朝,这些今天的基本社会常识,在那时还是散布流传于英伦和欧洲大陆的文艺复兴思潮和随后的启蒙运动之中。虽然晋商足迹遍布全球,却难改 “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皇朝传统:若得利润首先购置田亩,踏踏实实地当个地主,耕读传家久,诗书济世长。 这既是皇权下普通民众的理想生活追求,同样也是晋商为首的中国商人的生活目标。为此晋商长期形成的以义制利信仰,在皇权官员渐次猖狂的贪腐面前,会逐步走上失义寻租的路子。

  这种始则不过寻求自我服务、自我救赎,弥补公共物品匮乏的正当性会得到同仁的艳羡甚至鼓励。虽然为此垫支了资金,但因为回报可期,继之则逐渐就心安理得,甚至变本加厉,投资贫穷聪慧的儒生,鼓励其赴考科举,进而动用资财行贿买官,政商结成日益牢固的联盟,走入一条晋商(其实其他商帮同样难脱干系)背离自己义利信仰的不归路,落入失魂落魄的境地。

  一面是商人向政府寻租的规模和程度不断加大加深,另一面则是政府及其官员的无底欲壑:不仅其捐税费用摊派没完没了,而且因为只有中央地方大小叠床架屋的自我监督的御史言官,而缺乏有效的公开监督机制,政府及官员不可遏制地前腐后继着,直至王朝覆灭。晋商在其中的作用,一方面是心有不甘的殉葬者,另一方面则不自觉地扮演了心甘情愿的掘墓人。

  (作者为山西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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