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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重利轻别离:走西口的人婚姻难幸福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智通财经   发布者:晋商网编辑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服务电话:15300248390 时间:2013年12月23日 10:46


    在山西晋中各县的地方县志中几乎都有烈女卷,记载一些年轻时就开始守寡且能守节一生的妇女的事迹。

    当时,山西各地的年轻男人往往在新婚不久,便要离家别妻走西口,到口外去谋个营生。几年过后,到了归期,可送回乡里的经常是一口棺材,新婚媳妇哭干了眼泪,只能守着幼儿艰难过日。

    当时妇女地位极其低,寡妇再嫁是辱没门庭、没有脸面的一件事情,于是有的女人选择了自杀,有的则忍辱负重,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在《介休志?列女卷》中可以查到这样的真人真事有很多。全是年轻寡妇,守节终生,留有贞节牌坊作她们最后人生的见证。清朝时期这样的记载更多,可见当时年轻人外出讨生活之风有多盛兴,也可见走西口者的婚姻有多不幸。

    当年在山西民间流行着这么一句话:“嫁女不嫁走西口汉,一辈子婚姻三年半。”听着都凄惨。

    山西人走口外经商,常年漂泊在外,口外的蒙古是他们的重要活动地区。清政府规定,旅蒙商在蒙古地方贸易一律不准携带家眷,不得与蒙古妇女结婚同居。各晋商商号也规定,从业人员包括经理伙计,都不得在商号所在地携带妻子家眷和结婚纳妾。商号还规定,探亲分为十年、六年或三年一次,每次三到四个月。

    因此,从十一二岁人号,到六十岁退休,走西口的经商者一生中只有十多次回家探亲的机会。

    于是,在山西,便有许多描述年轻商人外出与妻子分别的民谣,如:半截瓮,栽蒜薹,绿绿生生长上来。

    儿出门,娘安附,隔着门缝看媳妇。

    白白脸,黑头发,越看越爱舍不下。

    经商去,远离家,不如在家种庄稼。

    又如年轻媳妇思念外出经商丈夫的民谣:悔不该嫁给买卖郎,丢下俺夜夜守空房。

    要嫁还是庄稼汉,一年四季常做伴。

    由于走西口的商人常年在外漂泊,很少回家与老婆团聚,导致其婚姻多有不幸,以致在山西有“旅蒙商的儿女少,妻子守活寡的多”的说法。

    清人纪昀(1724—1805年),字晓岚,号青帆、晚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谥文达,直隶河北献县人。学问渊博,长于考证训诂,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任总纂官,并主持写定了《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

    纪昀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述了多例关于晋商常年外出引发的男女之事。在此列举其中记载的三个故事:其一:

    晋籍李甲,婚后外出经商,又转徙为乡人靳乙养子,因冒其姓。家中不得李甲踪迹,遂传为死。后李甲父母病逝,李甲妻无所依,寄食于母族舅家。其‘舅又携家外出经商,商舶南北,岁无定居,李甲久不得家书,亦以为妻死。靳乙谋为甲娶妇。会妇舅流寓于天津,念妇少寡,非长计,亦谋嫁于山西人,以后尚可归里。惧人嫌其无母家,因诡称己女。众为媒合,遂成其事。结婚之夕,以别已八年,两怀疑而不敢问。宵分私语,乃始了然。甲怒其未得实据而遽嫁,具诟且殴。合家惊起,靳乙隔窗呼之曰:“汝之再娶,妇亡之实据乎?且流离播迁,待汝八年而后嫁,亦可谅其非得已矣”。甲无以应,遂为夫妇如初,破镜重合。

    其二:

    又有张一科,携其妻就食塞外,佣于(山)西商,西商眠其妻,挥金如土,不数载资尽归一科,反寄食其家。一科妻厌薄之,辞谇使去。一科曰:“微是人无此日,负之不祥。”坚不可。

    一科妻一日持梃逐西商,一科怒詈。妻亦反詈言:“彼非爱我,眠我色也。我亦非爱彼,利彼财也。以财博色,色已得矣,我原无所负于彼;以色博财,财不继矣,彼亦不能资于我。此而不遣,留之何为?”一科益愤,竟抽刀杀妻,先以百金赠西商,而后自首就狱”。

    其三:

    又有一人亦携妻出塞,妻病卒,困不能归,且行乞。忽有西商招至肆,赠五十全。怪其太厚,固诘其由。西商密语云:“我与尔妇最相眠,尔不知也。尔妇垂殁,私以尔托我,我不忍负于死者,故资尔故里。”此人怒掷于地,竟格斗至讼庭。

    在山西各地的地方志中也记载了许多晋商妻子因丈夫外出经商,苦守一生的悲惨事例:

    “明代永洛人韩玻妻薛氏,玻商于淮以病殁,薛闻讣恸,不欲生。弟媳劝慰说,嫂勿念无后嗣,我生男,即为伯后。薛泣谢,最后孤寡度过一生。
    “清代山西襄汾县王永珍妻刘氏,永珍贸易江南,客死宿州,刘氏时年二十有三,闻讣哀恸几绝,继念室中无他亲故,子义顺才一岁,遂日机杼为生。子稍长,教读书,刘氏守节二十七载以病终。

    “临汾陈万春妻,年十四嫁万春,十七时万春贸易于外,不知去向。刘氏事翁姑,备极辛苦。

    “临汾樊恪妻张氏,夫殁于商,张氏年方二十五,悲夫榇来归,朝夕啼哭。孤子三岁而殁,取侄为子,亦殁。苦节终生如一日。

    “梁昙妻李氏,年十八,夫殁于贾,生子甫二月,妇矢志守节。昙尝植槐于庭,夫殁,妇纺织不离其处。或问其故:此树吾夫所植,见树如见吾夫矣。后抚孤成立,寿八十五岁,其夫所植槐大数围,乡人呼为节孝槐。

    “介休县侯懋功妻贾氏,婚八月,懋功即商于外,四载,客死在云中。榇既归,贾氏即饮酒未绝,姑力救之。

    “临汾县刊、起富妻王氏,富赴京贸易,病故,时王氏年二十三岁,子仪;岁,家贫无依,王氏坚志守节,针指度日,抚孤成立,三十一年而终。

    “稷山县唐永槐妻程氏,永魁贸易西隆,音讯杳然,存亡未卜,程氏矢志诗之,虽冻馁交侵而终生不易其守,殁时年七十六岁。

    “翼城张氏,史左信妻,婚后四十日左信即入秦行贾,未几殁于凉州,张氏誓不改适,苦守节四十年。

    “闻喜薛氏,张学优妻,夫贸易河南,遂殁于外,子佩秀甫四岁,薛氏抚之。

    “翼城王氏,王鸣歧妻,夫服贾山东,因染时症亡,时王氏年十九,夫柩归里,王氏哀痛不已,出殡前,自缢于灵前。

    “夏县樊云焕妻王氏,夫贸易五年不返,客死于外,王氏年二十二岁,勉慰舅姑委曲承志,守节二十九年卒。”

    晋商在选择妻子的标准上,以贤德为首,目的是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外出经商。如祁县富商乔氏创始人乔贵发,当年在包头经商发迹后,年已三十多岁。如果他在包头结婚会很容易,包头的姑娘他也可任意挑选。但是他觉得如果在包头结婚后无人能代他常去祖宗坟头祭祀,因此认为仍在原籍找妻子为好。其次,他考虑本人常年外出不在家,需要找一个本分、贤惠的妻子帮他料理家务。乔贵发发迹后,恰巧有个带一小男孩的年轻程寡妇借住在他的旧居。原来此女年轻时曾与乔贵发有些恋情,借住乔氏旧居后便常去乔氏祖坟代为祭祀,算是对借住房主的还报之意。乔贵发见到此女,心想若娶个千金小姐,不仅需雇人侍候,还担心赚回的钱来被她挥霍掉,如果娶了这个小寡妇,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

    于是便决定与程氏结婚富商娶了个小寡妇。可见乔贵发在婚姻问题上的讲实际与精明之处。

    当然,富贵如乔贵发者还娶小寡妇的,绝对是个例而已。一般来说,晋商中的富户豪族,其婚姻也要考虑门当户对。就以乔贵发的后代为例,其子弟多与另一些富商家族通婚。景字辈乔景僖妻曹氏为富商女,景俨委妻赵氏为太谷同知之女;映字辈乔映霄妻马氏为富商女,乔映奎妻为大德恒票号掌柜之妹,乔映辉续弦为榆次富商常氏女,乔映璜妻马氏为富商马氏女,乔映寰妻常氏为榆次富商常氏女,乔映庚妻阎氏为“大德通’’票号经理阎维藩之女,乔映南妻曹氏为太谷富商曹氏女。乔氏之女也多嫁富商,如乔是仪之女皆嫁榆次富商常氏,景俨之女嫁太谷富商曹氏,景侃女嫁太谷商人书法家赵铁山等。

    但是,这些富商大族的婚姻,并不是有了钱就美满。如乔致庸的孙子乔映霞原配程氏,难产身亡,继娶杨氏,生子健,不久杨氏也去世。一次,乔映霞在津偶与刘菊秀邂逅。乔映霞在津因微疾人院,刘菊秀正在病房实习,二人相识,后成婚,生一子。后因个性不合,时有口角,裂痕越来越大,最后离异。乔映霞痛不欲生,曾跳楼自杀,致髁骨断裂,终成跛脚。

    民国十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民国画报》第十七、十八期上,载有《一封内容复杂的信》,披露了乔映霞与刘氏的婚姻内情:乔刘二人是1917年经人介绍结识,并于这一年的农历十一月二十日结婚,第二年农历十月三十日生下一子。刘菊秀有个情人,是美国麻省工大硕士林某。该报还登载了刘林之间的英文通信。但乔刘离婚后,刘菊秀并未嫁林某,而是嫁给了北京某医生。文章指出:“刘女士本不爱乔,是父母拿财产染她之心,才为势所屈。所以教会的牧师为了财产离经叛道了;堂堂的硕士为了财产变成拆白党了;信教的妇女为了财产坠人地狱了;忠厚的男子为了财产受着痛苦了。财产究竟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呢?还是享有财产的人不会用财产呢?”

    笔者苟同于这样一种观点:“父母财产不是享福之具,实是取祸之道。

    有志的男女不应收受父母之遗产,明白的父母,不应将遗产传之子女。”

    看来,晋商为了谋利常年外出,给婚姻带来不少问题,特别是经商致富后,家庭生活也不一定美满。(文章摘自《哭泣的历史》 作者:刘继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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