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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娥:媒体救救我吧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山西商人网   发布者:李媛媛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服务电话:15300248390 时间:2010年11月16日 20:44


我叫侯文娥,女,55岁,汉族,中共党员, 农民,住山西省五寨县城政府路
我因债务纠纷一案,于2007年3月,由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神池县法院受理,神池县法院.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08年6月2日和2008年11月5日做出判决,我于2009年2月27日向神池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按法律规定提供了被告位于五寨县供电公司新集资单元楼一套,依照法律程序,神池县法院对该楼房依法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等程序后,将该楼房折底部分案款所有权判归我所有。

可叹的是在神池法院还未执行此案也未与我办理实物交接手续之时,案外人五寨县东关村民孙常盛(被告的亲戚)目无法纪,藐视法律威严,擅自撕毁人民法院的封条,砸坏防盗楼门,私入其内居住,我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神池法院分管的张副院长和相关领导,同时也向五寨县砚城镇派出所报了案,砚城镇派出所回答是:“法院正在处理的案件我们不能管”, 神池县法院领导回答我说:“别怕,只要共产党执政,有人民法院做主,他人侵入是违法行为,法律会惩罚他的”。

此后,我多次去找他们,他们都以种种借口和各种理由相互推诿不予理采,其间有一次院领导签字后让执行局立即去执行,可由于执行法官只顾在电脑上玩斗地主,而不予去执行, 尔后在我死磨硬缠,坚持不懈数十次的乞求下,神池法院的领导方才派员试图实施了几次看似隆重的、则有名无实的执行,可每次的结果都是被侵宅者用污秽的语言,人多势重的架势吓走了人民法官,由于神池法院的不作为行为助长了“侵宅者”的威风,随后孙某竟然大兴土木装修此房,我又求告执行法官:“下一步你们准备怎么办?”他回答说:“经请示院长,下次准备带上公安干警,上来几个抓几个”。但又是日复一日还不见行动,我实在是既没经济力量也没体力跑不动了,再次求告并向神池县法院递交了紧急执行申请书,可还是如石沉大海,一直无人搭理。

此后,我又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紧急执行申请书,亦杳无音信。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常住神池法院,并求告法官“我的案子你们到底管还是不管?” 他们都在嘲笑我,把我当皮球踢,最后’’好消息’’终于来了,神池法院的领导这样回答了我:“你的案子已不属我们管了,你去另向法院起诉孙常盛吧,”我实在无法理解,这就是人民的法院吗?难道这就是法律吗?一个法院正在执行而未执行的案子,就无数次推委不管,把我当皮球快要踢死了,而今又帮我指出一条“可行之路”,让我再去承受高额的诉讼费用,我说;谢谢你们了!吓死我也在不敢再打官司了,难道这就是我四年官司的结果吗???

近期,我又不断以书面形式反映于忻州市人大.山西省人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级部门领导十分重视,都逐级发函,督促神池县人大、法院给予尽快执行此案,可结果还是再次“泥牛入海”。

最近,我又去神池法院找到分管院长,他说:“原来谁给你办的案子你找谁去”,找到执行局法官说:“你的案子我们不管了”,后来我只好又去找院长,想把情况和他反映一下,哪想到我第一句话刚出口,院长用横眉冷对、居高临下的目光和架势对我说:“你的案子我不管,你有什么资格找我,你找办案法官去,”我说:我还是想和你谈谈我的实际情况,话音未落,他就说“你给我滚出去”,我说:你是院长,我找你也没错吧,他说“你是什么东西来找我,你有本事找上面告去,”这时,我才醒悟了,这是因我向上面反映,惹下了院长大人,可我还是想把话说完,他又说“你给我滚”,随后就叫来几位法警和办案法官连拖带拉把我架出门外,由于他们强硬对我推拉致使我身上多处受伤,这时我问办案法官:“你上次请示院长的答复我还在等,你们什么时候去执行?”,可这位法官说:“我什么也没有答复过你,我什么也不知道,”这是法官吗?是人民的法官吗???这时我也又反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你不说实话我也不会放过你,”这位法官吞吐了大半天,才说“我也记不清了,”后来我说你再不说实话,我也要把你的事情说出去,这时他才说:“院长不让说,我也不敢说,你的案子关于前段执行房子的事我们就不管了”,’’哦,原来是这样’’, 在办案时,他们时时处处都在为难我,我实在为难的活不下去,就将价值两千多元的银币送了这位法官,这时我就又向他要了回来。

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并不复杂,但历经四年,我受尽折磨,耗尽钱财,我用我从未听过的烟酒茶饭数次招待法官们,支出尽达万元之多,我本人四年之中差旅费用去万元之多,加之立案、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共合计人民币四五万多元之多,现在我得到的且是一张白纸,我实在无能为力再走下这条路了,我想不通。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是法制社会的国家,我能勇敢的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说明我是崇拜我们的党和我国的法律的,而现在我且上了“法律”的当,跳进了神池法院的陷阱,他们捧着共产党的金饭碗,说的不是人话,他们损害党的利益,他们不配做人民的法官,他们是社会的蛀虫。

我对法律法规懂的不多,但我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是最有威严的,更是不可随意践踏的, 是的,神池县人民法院是把楼房的权属判归于我,但在法院还未执行此案,我还未领到裁定书,更未领到实物之前,案外人孙常盛就抢占了该楼房,特别使我不解的是,裁定书中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和处分”,那么人民法院的封条就一文不值吗?法律的严肃性价值性哪里去了?? 试问孙常盛的违法行为也不是同样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威严吗?? ?难道人民法院到此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我的债务案件标的远不止一座单元楼就可了结的,本来神池法院对本案的执行仍未终结,而现在就可拒我于门外吗?

我坚信,共产党还在执政,法律应该是公正的。而我无法理解的是,在我的案件中,

法律究竟是在维护谁?

法律究竟是否有威严?

公平,公正是否真正存在?

神池县人民法院是不是共产党执政?

我一个普通公民应不应该享受法律给予我的公平正义?

我招待法官是为了主持正义,反而助长了“侵宅者”的威风。我一个老百姓实在无法理解,难道真如孙某人所讲的那样“神池法院有我的靠山,照样他们拿上铐子站在我的面前也没有给我带上”,这就是共产党在执政吗?我仍然茫然,但我不服输,无论前面的道路有多么险要,曲折,我宁愿死在这条路上,也要找到公平正义, 我想信正义永远存在。

由于神池法院领导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几年来给我的家庭带来了不能正常生活,经济上造成了巨大损失,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我请求新闻媒体为我做主,为我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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