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沧源县一男子因未登录微信,没能扫健康码,强行进入农贸市场,随后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争执,辱骂、撕扯执勤人员。当地公安局以当事人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这一案例。
最终,检察院认为,该男子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悔罪表现,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该名男子不起诉。
据不起诉决定书,2021年9月12日16时左右,贺某甲准备进入一农贸市场内,因手机微信未登录,未能扫健康码,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争执,辱骂、撕扯执勤人员,并强行进入农贸市场内。
约5分钟后,贺某甲返回至执勤点,再次辱骂执勤人员,并用手殴打执勤人员贺某乙头部一拳,后被人劝开。几分钟后,贺某甲再次返回至执勤点及执勤办公室辱骂执勤人员,并用手殴打陈某某后背一拳。
后群众报案,民警将贺某甲传唤至某边境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案后,贺某甲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贺某甲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21年9月23日被公安刑事拘留;经沧源县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9月30日被捕;于2021年12月6日被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检察院认为,贺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悔罪表现,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
2022年1月26日,检察院决定对贺某甲不起诉。
九派新闻记者 武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