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郝金玉  石勇  侯计香  张文泉  振兴小镇  戎子酒庄  吴沪先  ___  河南省晋商会  冯南垣 

把温铁军与张捷从意识形态斗争泥潭拉出来

   发布时间:2022-12-05 11:49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清風飛揚JRTT    浏览:545    
核心提示:(一)陷入意识形态斗争泥潭的温与张温张之争依然未止,经一段时期的观察,终于可以给他们做一个更准确的定性:温张之争的本质是意识形态斗争。有事以来,不仅我,网上诸多人物皆对温张之争感到困惑,这也难怪,因为此二人的意识形态斗争完全不同于以往。先说老温同志,专业搞伪三农课题,长期以来给人印象都是底层代表,是
中国晋商俱乐部致力于建设服务创新型商业化晋商生态 | 主办全球晋商年度峰会“晋商年会”与“晋商国际论坛”

(一)陷入意识形态斗争泥潭的温与张

温张之争依然未止,经一段时期的观察,终于可以给他们做一个更准确的定性:温张之争的本质是意识形态斗争。

有事以来,不仅我,网上诸多人物皆对温张之争感到困惑,这也难怪,因为此二人的意识形态斗争完全不同于以往。先说老温同志,专业搞伪三农课题,长期以来给人印象都是底层代表,是左派。再说张捷,一贯西装革履,按老观点就是一副右派形像,尤其是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更让人感觉是妥妥资本派系。

然而事实上,张捷西装革履却是一嘴的阶级主义思想,言谈举止,字里行间都是社会主义大道理。特别是他对老温的不友好,就是指老温是资本带路党,是私有化代言人。或可说老张是形右实左,他指老温为形左实右。有意思的是,老温被指实右派,可那几个形右实亦右的资本系伪经济学家对老温的撕咬着实骇人。不免令人猜想,张捷所指若属实,那资本三剑客击杀老温是在给队友打掩护?抑或老温的四性(人民性,在地性,自主性,综合性)论有侵犯或背叛阶级利益之嫌,而遭清理门户?待议!

事实上,张捷一方并不曾对温张四性论有异论,或者只是没有直接异论,所盯的只是老温的现实农村农业措施。指老温有意为资本下乡做铺垫,有引导农村土地私有化倾向。事实上,老温也确有为资本打前站之意,但老温的旗帜是为农民谋福利,是以其四性论为总指导原则的,也就是既迎资本下乡,亦留资本在乡,意欲以资本之力改造农业农村,让农民向小资产阶级发展,真正富裕起来。在我看来,温的理论逻辑确十分稀疏,漏洞太多,但也无须太过苛责,终是以为其言不精而亦无祸心。因为农村经济发展终究是需要资本参与的,只是具体方式有待商榷。

而张捷纠结不放之处在于意识形态挂帅,资社之辩放在理论之首。背靠国营大农场的成功实践基础,指老温的农民组织为小农经济,小资产阶级思想,名为以农为本,实则终成引资本下乡以收割。然而,老温固然不足,老张却也尤是天马行空,尤其此二人共同局限处在于“为农所困”,不解乡村问题之要义!

老温意识上有从经济角度让农村农业农民全面脱困之意,却由于缺乏经济基本规律认知,分不清所谓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农的概念差异。以至于事实上拘泥于农业而使农村与村民做附庸,进而建立三农伪课标。却不能意识到农业与乡村完全是两个层面,两层面之间亦有各自不同的关于民的称谓,乡村对应的是村民,农民对应的是农业。村民与农民,一个是以区域特征而定义之身份之民,一个是以特定产业而定义之职业之民。也就是说村民与农民不是一回事,乡村与农业亦不是一回事。这首先是老温同志的认知短板,其次老张亦不能脱俗,亦深陷区(区域)业(产业)不分的概念错误泥潭里难以自拔!于是乎才跟老温一起在农业泥潭里摔将起来。争来争去争的只是如何经营农业,自以为是经济话题,却跟经济差了一个层次。

然而必须指出其二人也并非全然无觉,朦胧或偶尔间也有跳出泥潭的表现。比如老温说过农村要搞百业,农民不能只种地之类的话;而老张亦说过农业养不起八亿人,要转移农业人口…这种话。可我为什么要用“朦胧,偶尔”这种修辞?就因为他们的认知确确实实就在这个层面上!他们口中的所谓三农问题本质上是“乡村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居民生活改善”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要求是必须把乡村问题和农业问题分开谈,要站在社会角度和经济层面来研讨。可是此二人却在农业小圈子摔起了跤,并且是深陷意识形态斗争的泥潭!(注:温跳不出农业的原因在于“农民意识”,确实是想替农民把住权益;张跳不出农业的原因在于他就没打算跳,张压根不关心农民利益如何,他关心的只是粮食安全…)

跳不出农业就够令人无奈了,他们居然又陷入意识形态!是的,表面上拘泥于农业范畴的大农业小农业之争,本质上还是跳不出意识形态陷阱。这就是当代中国的学界水平。让我一个身份意义上的农夫都给予蔑视的眼神。

(二)捋顺意识形态中的所有制关系

正人先正己,当我指温张二人有短儿时,我必须要拿出自己的坚实论据,否则我亦不过一笑料尔!先简单说所有权问题,如果一件物品从出现到报废都是别人在使用,甚至免费使用,那么你的所有权又有什么意义?反过来你行使了终身使用权,甚至免费行使,那么你有没有所有权又有什么遗憾?如果某物有偿使用,算是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获益各半,如果是免费甚至终身免费使用,那么就等于该物被使用权人吸收了全部价值,所有权人没有一点实际获利。下面咱正式论述!

关于资本问题,我已经深入浅出的做过新资本论论述,中心意思就是讲资本乃一无品性无归属性的纯工具。在谁之手,为谁所用;为谁所用,利乃归谁!这里不再赘述,就着重讲讲意识形态范畴内的所有制所有权问题。

所有制即所有权制度,总体上就是关于对国家经济发展起主导功能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关于公有制私有制,一百多年来,无数学者与仁人志士都将此二者完全对立化,并形成两个阶级,有产和无产,并使两个阶级进行了异常激烈的血与火的搏杀,甚至至今余烟袅绕。而我对此向来不屑,几乎在理论创作初期就意识到公与私本一体化,所谓公无非平均化的私而已!除了具有特殊属性的土地天然具有公有化属性外,任何物质资料都没有过于强调所有制性质的必要性。抑或说土地具有天然公有化属性,物质资料具有天然私有化倾向。此逻辑的深层分析请查看本作者专论文章,本文不宜过多赘论,只讲这个所有权到底怎么个所有法,讲清楚了,可能很多为此纠结的人就可以释怀了。

我曾经用所有权跟使用权做比对的方式讲述过二者的各自属性和相互关联性。这其间涉及三大主体:人,物质,空间。搞清楚这三者的关系也就搞清楚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了。

什么是所有权?就是人对某物的终身绝对化处置权,包括自主使用,自主转让,甚至自己毁坏掉都可以。这是我个人以个人方式对所有权概念作的一种通俗简洁化解释,不是权威解释,也没有参考权威解释,没那个必要,是这个意思就行了,就记着这样一个所有权就可以了。

然后使用权!什么是使用权?使用权归属于所有权,如果二权为同一个权利人自不必说,如果二权分离,则使用权权利人要依照所有权人要求行使权利…

咱长话短说,请思考这句话:所有权等于使用权的终身化;使用权等于所有权的阶段化。

就是说人对于物的权利,由于物也包括人自己都是物质形态,从时光角度考虑,都有可灭失性,也就是常说的物的寿命周期。任何物质在慢慢时光长河里都有出现与灭失的过程,尤其人造物质,机械工具乃至生活消费品,莫不如此。所以人对某物的所有权,也是有时光段的。如果一个物从出现到灭失(报废)一直属于一个人,我们可以说这个人行使了该物的所有权。但是前面说了:所有权等于使用权的终身化;使用权等于所有权的阶段化。也说了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分离,是可以分属不同人行使的。如果一个人拥有某物的所有权,但该物从出现到报废都是别人在使用,在免费使用,那么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又有多大意义?充其量是约束和规范使用权人的使用方式。反过来说,我不拥有某物的名义所有权,但自始自终都是我在使用,我又何必在意这权那权?

当然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基本不存在无实质意义的所有权关系的。要么所有权与使用权一并行使;要么行使所有权,转让使用权,借此收取使用费或租金。但现实也确实存在“义务性所有权”和“与所有权无异的使用权”,这种关系当然不会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只能发生在社会与个人之间。其实这就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关系!

很多人总是纠结所有制形式,有人热衷于追求公有制,有人热衷于实现私有制,这些人从根本上讲都属于不理解所有权属性,不理解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关系。所以才会把公与私对立化,所以才会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然而终究人们都逐渐默认了现实,渐渐对物质性生产或生活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失去了争论的兴趣。但围绕土地的公有私有依然喋喋不休。所以我分析论述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公有制与私有制关系,就是为了解决土地的问题!

土地是什么?土地不是物质,土地的价值在于空间,就如前面所讲人,物质,空间,这个空间就是指土地。“终身使用权等于所有权…”这个关系其实就是体现公有化土地和个人的关系。所谓公,不是一个具体的主体,只是代表所有个体的一个综合性抽象化概念。所以公有制的本质还是私有制,只是多了一个平均化,是平均化私有制。公有制的意义就在于实现私有制的平均化!公有制就是针对土地这种非物质化的,不可灭失的,没有报废年限的特殊物的特有甚至天然必须的制度。土地不像物质一样有寿命周期,人不可能像使用物质资料那样占有其全部生命周期。所以既不能占有土地名义上的所有权,也不能占有土地实质的终身使用权。道理很简单,土地是没有寿命周期的,而人有,人没了土地依然在,所以人就根本不可能拥有针对土地的一般意义上的所有权。

对了!人是有寿命的,人比一般性物质品寿命长,所以能终身占有一件物质品,实际实现所有权的行使,但对土地不行。但是换个角度理解,土地没有寿命,但人有,人不能行使完全的土地所有权,但是人的一生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就等于以时间段的方式行使了土地的所有权吗?土地遵循你的生命时间,把该时间段的使用权消耗在你身上。你不能以物质消耗的方式占有土地,却以时间消耗的方式占有土地,这就是土地的私有化。

是不是?土地虽然名义上公有制,但是你从出生到身死,都在行使土地的使用权,不就等于实际行使土地所有权吗?

人,物质,空间(土地),关系就是如此,纠结公有制私有制有意义吗?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更多>同类晋商资讯

鹏飞集团·郑鹏【中国晋商俱乐部名誉主席】 振东制药·李安平【中国晋商俱乐部荣誉理事长】 潞宝集团·韩长安【中国晋商俱乐部常务理事长】 聚义实业·王殿辉【中国晋商俱乐部常务理事长】 振兴小镇·牛扎根【中国晋商俱乐部常务理事长】 融德创世·郝金玉【中国晋商俱乐部常务理事长】
理事会企业动态
最新活动动态
优秀晋商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晋商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京ICP备13017153号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