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政府印发矿山生态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将分三个阶段,用十年时间,统筹推进百里沁河经济带、“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等重点区域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县域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为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实践样本。
《方案》指出,将遵循生态优先、问题导向、科学示范、多方参与、长效管护的基本原则,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实现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全面摸排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运行情况,开展矿山环境调查评估,编制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试点治理并取得初步成效。2026年至2028年,全面实施治理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可推广经验模式。到2029年至2035年,完成集中连片矿区综合治理,提升全域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矿山生态智慧监测平台,提高能源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方案》提出,将重点实施六大任务: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恢复采矿区水生态功能,保障水安全;改善提升矿区及周边交通,修复受损道路,提升道路等级和通行能力;协同推进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有效防控矿山地质灾害风险;推进国土绿化与生态廊道建设,恢复矿区周边受损植被,提升生态系统连通性和稳定性。
在项目实施方面,沁水县将根据项目主体情况,采取企业自主实施、委托政府组织实施等多种方式。资金使用上,由责任企业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列入提取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由专业化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全过程管理,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沁水县政府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将细化工作清单,建立多维度技术支撑体系,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