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山西临汾市、长治市被点名。
具体信息如下:
临汾市现有2座焚烧设施,仅覆盖全市17个县(市、区)中的4个;长治市现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覆盖全市12个县(区)中的8个,长期超负荷运行。根据《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临汾市应于2025年6月前建成投产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处理能力1940吨/日;长治市应于2024年6月前建成投产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处理能力500吨/日。督察发现,临汾市仅有日处理能力600吨的洪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点火调试,其他3个项目均无实质性建设;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仍处在招投标阶段,进展严重滞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