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我们从建设厅网站获悉,山西省建筑业运行工作专班近日开展了全省建筑业运行情况督查检查工作,督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施工企业存在产值漏报、数据造假、不配合行业部门提供印证资料等问题,违反了《统计法》有关规定,给国家和山西省经济造成损失。我们注意到,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 2×100 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 b 标为被通报项目之一。
据通报信息显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 2×100 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 b 标;
项目所在市:大同;
项目所在县:云州;
所属行业领域:能源;
施工承包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大同湖东公司;
问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天津)上半年在该项目完成约 5700 万元产值,经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未报送该项目产值,漏报约 5700 万元,且在省建筑业专班 6 月份实地调研指导并要求报送二季度产值后仍未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