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我们从建设厅网站获悉,山西省建筑业运行工作专班近日开展了全省建筑业运行情况督查检查工作,督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施工企业存在产值漏报、数据造假、不配合行业部门提供印证资料等问题,违反了《统计法》有关规定,给国家和山西省经济造成损失。我们注意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395MWp 光伏项目(一期 200MW)为被通报项目之一。
据通报信息显示——
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395MWp 光伏项目(一期 200MW);
项目所在市:太原;
项目所在县:杏花岭;
所属行业领域:能源;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中电建(太原)绿色生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问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注册地云南)不配合能源部门和住建部门提供产值报送的印证资料,涉及产值 70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