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山西阳城县林业局发布了一则处罚信息,对山西兰花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处罚类型是擅自更改林地用途,处罚金额2.8097元。
违法事实
2015年,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在未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草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町店镇上黄岩村东坡自然庄修建4号增压区并运行使用至今。2018年,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在未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草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寺头乡吉庄村茹家庄自然庄修建5号增压区并运行使用至今,将两处林草地毁坏并占用。经调查,被毁坏林地面积共计907平方米,地类性质为一般灌木林地;被毁坏草地面积共计645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