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10月17日发布公告,针对山西汇通天下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通天下”)采取监管行动。公告指出,山西汇通天下在2022年对山西三立期货有限公司的增资过程中,违规使用负债资金进行增资入股,此举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因此,山西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出具警示函,并要求此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西汇通天下需在接到决定书后的30日内,向山西监管局提交详细的书面整改报告,以展示其纠正违规行为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公告还明确了公司的法律救济途径,即若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存在异议,公司有权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相关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复议或诉讼期间,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仍将持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