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11时许,夏县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该县解放北路电影院十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驾驶无牌黄色两轮摩托车的少年行为异常。经查,驾驶人李某未满18周岁,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属无证驾驶无牌车辆。
随后,民辅警当场暂扣了车辆,并联系其监护人到场处理。鉴于李某为未成年人,民辅警对其及监护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强调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李某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依法处罚。
夏县交警提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无证驾驶极易引发事故,家长需加强监管,切勿纵容孩子违法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