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地役权合同可解除
发布时间:2023-02-19 00:33   浏览:414
作者:澄城检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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