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益民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3-02-16 16:16   浏览:79556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邓伟强    

山西日报记者邓伟强报道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原管委会副主任曹益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晋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曹益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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