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疫提醒】“新冠肺炎”更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2023年1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
发布时间:2022-12-27 17:05   浏览:305
来源:太原市疾控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微信图片_20221227170817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晋商黄页-晋商网址导航>>>> 申请加入晋商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