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6 17:00   浏览:212
来源:36氪    

 36氪获悉,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其中提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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