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的目标是:到2022年,山西省数字经济规模突破5000亿元;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8000亿元。
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为进一步把握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和难得机遇期,《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于近日印发。
推动“网、智、数、器、芯”全面发展
网:提升网络设施能力。包括夯实基础网络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支持建设试验基础设施。
智:推进紧急社会智能化转型。包括推动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两化”融合升级版、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行智慧政务、发展数字商务、建设数字乡村、建立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数: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推进数据资源集聚开放,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大力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器:提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能力。支持通用计算设备产业一体化发展,推动传感器和智能硬件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进光电信息产业集聚发展。
芯:支持半导体高端核心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半导体产业集群,推动培育新型显示产业链。
5大方面23条措施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聚焦5G、下一代互联网、移动物联网等,通过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强的项目,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山西省优势基础,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及以上规模数据中心给予目标电价0.35元/千瓦时的支持。
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或项目给予支持;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领域,遴选一批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具有示范性的项目给予支持;重点推动智能制造,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进行奖励,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专家诊断评估进行补助。
加强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对初创企业入驻政府用房给予租金补贴,降低经营成本;对本土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拓展省外市场给予奖励,激励企业开拓进取;对龙头企业总部落户和重大项目投资给予奖励,进一步加强开放合作。
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牵头制修定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标准的给予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相关创新平台的给予奖励;对建设大数据技术研发、测试测评、标准验证等基础性、支撑性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奖励。
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开展公益性交流培训,支持建设大数据教育实训基地;着重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对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引进、培育产业骨干人才给予补贴。
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市场主体
在数据中心电价优惠方面,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数据中心参与市场交易后实缴电费超出目标电价部分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按照5:2:3的比例给予相应支持,对大数据产业基地实行数据中心整体打包给予目标电价支持;
为促进社会数字化水平提升,给予数字经济融合应用示范项目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针对数字经济产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在人才培训、人才引进、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
针对行业发展的特点,新设置了对获得天使投资的大数据企业、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企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