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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公安局副局长被撤:下属在涉于欢案黑社会处置中受贿
发布时间:2018-10-17 14:49   浏览:976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山东省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16日通报称,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因对下属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被问责。2009年至2017年,时任冠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在分管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工作期间,分管领域内多名干警在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处置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行为。韩红光监管失职,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冠县纪委将韩红光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冠县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

2016年4月,吴学占等人催债山东聊城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多次骚扰苏银霞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苏银霞的儿子于欢不忍目睹母亲受辱,用水果刀捅伤杜志浩等4名催债人员,导致杜志浩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于欢一审宣判后,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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