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特好被宣布破产重整后,依然参加公开招投标,正常么?
发布时间:2026-03-10 11:42   浏览:2905
来源:壹晋商    

自太原市法院宣布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进入破产重整后,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依然参加了多个国有企业的招投标,并且中标。

有网友提出质疑,破产重整的企业可以参加招投标么?

壹晋商君问了下豆包,回答是,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情况下是可以的。

山西美特好被宣布破产重整后,依然参加公开招投标,正常么?

豆包回复如下: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并非当然丧失投标资格,可在满足法定条件并完成必要准备后参与公开投标 。

核心法律依据

- 《招标投标法》第26条: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符合法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8条:发生破产等重大变化应书面告知招标人;若不再具备资格条件或影响招标公正性,投标无效 。

- 多地规定(如上海、北京):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不得仅因破产重整直接排除其投标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关键判断要点

1. 程序阶段差异:破产重整旨在挽救企业,允许开展必要经营;而破产清算的企业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通常不能投标。

2. 资格与履约能力: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等),并能证明具备项目履约能力。

3. 信用与公示要求: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应及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申请标注重整信息,完成信用修复 。

4. 招标文件约定:不得设置“凡破产重整即禁止投标”的不合理条款;若招标文件基于履约能力设定细化标准(如核心资产冻结比例、资金保障能力等),需符合该标准 。

实操建议

1. 书面告知义务:向招标人提交法院受理重整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及管理人授权文件,主动说明情况 。

2. 强化履约证明:提供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资金来源证明、核心团队稳定性材料、担保或保险方案等,佐证履约能力。

3. 完成信用修复:按规定在相关平台申请标注重整信息,移除或标注失信信息,避免因信用问题被拒 。

4. 合规应对审查:若招标文件条款涉嫌不合理限制竞争,可依法提出质疑或投诉。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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