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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 | 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承诺期限内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5:09   浏览:5314
来源:霍州融媒    

经核查,截止2026年1月15日,共有7家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名单详见附件)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未在承诺期180天内投入车辆。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项第五款“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上述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至霍州市市民中心一号厅城管交通股窗口。逾期未交回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履行上车承诺)注销名单

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承诺期限内未投入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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