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在《致全院干部职工的国庆、中秋慰问信》中,提到正式更名为“山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并加挂“山西省老年医院”牌子。
这意味着有着40多年发展历程的山西老牌医院煤炭中心医院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1、由基建工程兵部队“演化而来”
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煤炭部队,是一支“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部队,担负着国家重点煤矿及附属设施的基本建设任务。
1963年3月,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战备需要,肩负着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施工任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部队进入组建期。三年后(1966年8月1日),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1支队、21支队、41支队、61支队、81支队和851大队)正式组建。其中,41支队就是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的最前身。

1982年8月19日,中央发文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共34万人(近6万干部,1万职工,27万多战士)的基建工程兵按系统对口进行了集体转业。1983年2月23日,基建工程兵煤炭部队同步改编为煤炭施工企业。当时,42支队机关合并到山西省煤管局基建局,支队医院也同步划入山西省煤管局基建局旗下,服务于全省煤炭系统职工。
归入山西省煤管局基建局后,支队医院进行了数次更名,先是改编为“山西省煤炭建设职工医院”,三个月(1983年5月)后更名为“山西省煤矿职工医院”1986年10月,山西省煤矿职工医院再次更名为山西煤炭中心医院,2016年5月进行了第四次更名,即为现在的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
起初,根据山西省卫生厅的批复,医院地址在北营煤机厂,后于1987年7月正式搬入现住址学府街101号至今。
2020年4月,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划转山西省卫健委管理,成为一所三级设置二级收费的综合公立医院。
2、由梅园公司管理长达12年
在历经数次更名,两次换址,两次划转的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并未进入“稳定周期”,而是又经历了管理权变更。
2002年,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因经营困境,与山西科星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以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现有医疗区的房产、土地与科星公司合作设立股份制医院,但该协议未实际履行。
2003年,在梅园集团(为决策层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母公司为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梅园工贸集团”)的组织下,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与梅园工贸集团、山西省煤炭工业综合经营总公司共同为设立股份制医院出资,并授权梅园集团管理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
据公开信息,梅园工贸集团于2000年2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焦炭、石材、日用百货;种植、动物饲养场、养殖(除种畜);仓储(除危险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均为冯张俊。
2014年7月8日,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山西省煤炭厅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指出:截止2013年底,煤炭厅所属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在贷款1.5亿元的情况下,未经审批将1.145亿元资产借给梅园集团公司使用等,责令煤炭厅督促上述单位予以纠正,限期追回违规出借的资金和资产。
根据核资报告,2003-2007年间,梅园工贸集团对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医疗区的建筑进行了拆除、改扩建以及新建,向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提供了信息、医疗、办公设备,同时还替煤炭医院代付了水电、工资等费用,共计233491644.44元;2007年开始,梅园工贸集团陆续从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获取资金,截止2015年10月,梅园工贸集团共计从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获取资金561187861元,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为此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及手续费32315173.86元,梅园工贸集团支付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194780550元。
这引发双方纠纷,梅园工贸集团认为其出资人权益受到侵害,遂将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和煤炭厅(现山西省能源局)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出资人权益,并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权益或进行赔偿。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则提起反诉,要求梅园工贸集团返还侵占资金及赔偿损失。二审判决酌定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返还梅园公司款项及相应利息,同时支持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主张的梅园工贸集团返还剩余款项及利息的请求。
在此背景下,2015年11月,煤炭厅终止了对梅园集团管理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的授权,由煤炭厅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对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进行了资产核资。
而梅园工贸集团则走向破产重整。今年8月,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招募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截止目前,梅园工贸集团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总金额213588.82万元。

官网显示,目前,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隶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占地面积150亩(医疗占地100亩,住宅占地50亩)。医疗建筑面积59975平方米,开放床位630张。医院现有职工1082人,按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设置临床科室32个,医技科室8个,行政职能科室1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