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山西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显示,山西证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你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通过代持方式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二是你公司与其他公司混同办公。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山西证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毛某宇作为山西证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毛某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