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会计师事务所配合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频频曝光,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处罚力度持续加大。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证券中介机构被处罚案例大幅增加,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占据主要比例。
处罚力度显著增强
今年上半年,证监部门对18家证券中介机构实施25次行政处罚,罚没总金额达2.0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处罚机构次数、人员次数、罚没款总金额分别增长127%、175%、106%。在被处罚的25家次中介机构中,会计师事务所占21家次,比例高达84%,罚没金额合计1.73亿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为被处罚次数最多的机构,共被处罚5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则是被罚没金额最高的机构,罚没金额达4964.43万元。这些数据反映出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中介违法行为中的突出问题。
证监会持续强调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2024年,证监会全面追究各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全年罚没6.73亿元,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证券公司暂停业务6个月。
造假手段日趋复杂
当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呈现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造假者采用"假账做全套"的方式,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等会计科目进行系统性同步造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关系,甚至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进行全链条整体掩饰。
部分案例中,违法主体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三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这种做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驱动型"造假频发,约15%的财务造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成为新特点。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扰乱市场秩序。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案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监管执法持续加码
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证监会不仅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还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对于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案件,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
监管部门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