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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是否可以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27 10:31   浏览:4234

一、法律明确规定:采购人享有自主选择权

《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代理机构。”这一条款赋予采购单位两项核心权利:

1.独立决策权:可基于项目需求、代理机构专业能力等自由筛选合作方;

2.协议主导权:通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自主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条款。

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注意事项

1.资质核验是基础

代理机构需具备:

(1)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

(3)3名以上持有《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专业人员。

2.专业能力评估维度

(1)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案例数量及成功率。

(2)流程规范性:招标文件编制、质疑处理等合规性。

(3)服务响应速度:招标流程周期、答疑响应时效。

3.费用标准的协商空间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管理办法》,代理服务费可通过以下方式约定:

(1)按项目预算比例收费:常见于工程类采购;

(2)固定金额包干:适用于标书编制等标准化服务;

(3)阶梯式分段收费:结合项目复杂程度动态调整。

三、成都标书代写公司的专业建议

作为深耕本地市场的专业服务机构,我们建议采购单位:

1.评估机制:对合作代理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2.关注标书合规性:特别是技术参数设置、评审标准等易引发争议的条款;

3.优先选择本地化服务团队:便于实地沟通,提升标书制作效率(如成都地区的项目可优先考虑本地代理机构)。

四、常见问题解答(FAQ)

Q:采购人能否委托非本地代理机构?

A:可以。法律未限制地域范围,但需评估异地代理的沟通成本。

Q:代理机构服务费由谁支付?

A:可以由采购人承担,也可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Q:招标文件编制错误导致流标,责任如何划分?

A:若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采购人可依据协议追究其赔偿责任。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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