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过渡期管理!山西省阳泉发布重要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4:21   浏览:120167
来源:阳泉日报    

近日

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阳泉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

实施过渡期管理措施的通告》

具体如下

↓↓↓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阳泉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

实施过渡期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阳泉市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决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过渡期管理期限:根据《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阳泉市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免费领取临时号牌,有效期与过渡期起止时限一致。

三、对已悬挂临时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允许上路通行。过渡期届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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