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利虎玻璃(集团)违法被处罚2.5万
2025-07-10 13:51  浏览:93

山西利虎玻璃(集团)违法被处罚2.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交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8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

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交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金额(元):

25,000.00

处罚日期

2025-07-10

违法事实

2025年5月27日10时,交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成品四库、五库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处罚结果:

给予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