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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晋才回乡工程的“第一槛:解决旧账恢复信心”系列之一:晋商王化伦说“解决这三笔账 我就愿意为晋商晋才回乡工程加油呐喊”

   发布时间:2017-11-14 18:43     浏览:4326    
核心提示:中国晋商俱乐部秘书处点评:晋商晋才回乡创新创业工程自2016年被提出以来,热度曾经巨高,随着近一年的时光流失,热度 似乎呈现出了降温。这不由让人想起了世界晋商大会极高的赞誉声中启动,无可奈何中第二届草草了事,陷入了要继续召开的笑谈烟云之中。山西的路在哪里?很多人将注意力放在了晋商这笔财富遗产上,我认为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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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晋商俱乐部秘书长刘文斌点评:

晋商晋才回乡创新创业工程自2016年被提出以来,热度曾经巨高,随着近一年的时光流失,“热度” 似乎呈现出了“降温”。

这不由让人想起了“世界晋商大会”极高的赞誉声中启动,“无可奈何”中第二届草草了事,陷入了“要继续召开”的笑谈烟云之中。

山西的路在哪里?很多人将注意力放在了“晋商”这笔财富遗产上,我认为这种聚焦是对的。

但是怎么走这条路呢?似乎并不是有太多人仔细思考,而是将“晋商品牌遗产”继续锁定在了“遗产”一词,而忘却了“晋商活生生的就活在当下”这个客观事实。

对历史的无上追崇,对现代的冷面指责,似乎成了一种习惯!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对山西和晋商而言,这种文化就是“解决之道”。

山西的信心如何重拾?晋商的信心如何重拾?

从安抚受伤的晋商们开始!

让受伤害者利益得以周全、解决,这不就是解决之道么?

最近,受晋商王化伦先生邀请,我们有了围绕“晋商晋才回乡创新创业工程为何响应者寥寥”这个话题的探讨,王化伦感叹“我热爱我的家乡山西,所以在北京发展了10多年之后,我仍然选择了回到家乡”,“但是我们这些老哥们的心情我理解,他们和我一样在山西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所以选择了离开山西,所以现在选择不回山西”,“其实,他们内心里都愿意回到山西,这就需要山西正面过去对这些企业家的伤害,以及对他们被伤害的利益进行一定程度的周全和解决”。

与王化伦先生的沟通,让我看到了“晋商晋才回乡创新创业工程”的“那轮旭日”。

受王化伦先生授权,特别将他的三份受伤利益之周全诉求说明分享给天下晋商,希望能够与大家共同促进“重拾山西信心”。

道,就在我们正对面。

--王化伦的第一份诉求 与晋商银行有关--

关于要求晋商银行退还原太原市融通城市信用社划归太原

商行时所扣风险准备金和免税基金的报告

原太原市融通城市信用社(简称融信社)系我山西佛教文化事业有限公司独家享有所有者权益的金融经营机构,属劳服企业。1997年组建太原市商业银行(已更名为晋商银行)时,融信社并入其中。当时,人行太原市分行指定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对融信社进行清产核资,1997年5月8日该所出具的《融信社清产核资报告》中认定:融信社所有者权益总值为69959104.83元(含免税基金2364.75万元)。但在太原商行成立时,商行筹备组从可量化资本中扣除1759.38万元作为风险准备金,同时将劳服企业减免的企业所得税2364.75万元转入太原商行。自商行组建至今20年来,我公司多次向太原商行、晋商银及有关部门反映这两个问题,要求退还,但始终得不到解决。

具体情况是:

第一、关于所扣风险准备金1759.38万元问题:从融信社可量化资产中扣除1759.38万元风险准备金时,既没有明确的比例,也未经人行批准。按规定应该是根据融通信用社发放贷款金额或有不良资产情况而提取,当时的做法本身就不合规。                      

到2013年8月31日我公司与太原市财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以股份折抵资产包转让款协议》,我公司将所持晋商银行股权1566.1818万股,以每股2.7元全部转让给太原市财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权抵顶太原华联实业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在原融通信用的贷款1.96406亿元的资产包,涉及到原融通信用社的所有贷款已全部清理,故该风险准备金巳完成历史使命。

第二、关于免税基金2364.75万元问题:原融通信用社属劳服企业,国家对劳服企业有扶持政策,这2364.75万元是减免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公共积累,其所有者权益理应为我公司享有。根据1998年2月16日国办发明电(1998)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中城市信用合作社公共积累归属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将国家减免税形成的公共积累、法定盈余公积金等量化给原投资者的做法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只规定“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但未明确其归属,太原商行占有此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001 年11月,我公司又委托山西省产权事务中心对上述产权归属进行界定,该中心以晋产权界定《2001》第33号作出了《关于原太原市融通城市信用社所有者权益产权界定意见书》,认定融信社截止1997年3月31日形成的所有者权益6995.91万元(含免税基金2364.75万元)产权归该信用社所有。这是依法确认过的。

在2013年8月31日,我公司所持晋商银行股权1566.1818万股,巳全部转让给太原市财融公司,以股权抵太原华联实业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资产包,我公司已不是晋商银行的股东,理应将原属于我公司所有的2364.75万元免税基金退还给我公司。

综上,我公司要求:

1、风险保证金已完成历史使命,所扣风险准备金1759.38万元及相应利息,应如数退还我公司。

2、从2015年8月31日起,我公司已不是晋商银行股东,所扣免税基金2364.75万元及相应利息,应如数退还我公司。

上述两个问题,涉及本金4124.13万元,历时20年反映多次解决不了,一直被太原商行(现晋商银行)占有不予退还,正如中央公布出台的《财产保护制度意见》中所说的是“财产冤案”。今天,让一个在山西历史上曾首次发起金融改革,并对地方经济做出重大貢献的民营企业,竟至付出如此沉重代价,显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为不使我公司继续蒙受损失,特向您们反映,恳请领导在百忙关注此亊,不胜感激!

特此报告。

山西佛教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王化伦的第二份诉求 与三晋大厦有关--

关于要求解决我公司为三晋大厦贷款融资贴息

费用问题的报告

1996年,三晋大厦改造工程作为太原市重点建设项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但由于资金缺乏,迟迟不能动工。当时市政府要求太原市四大银行各筹贷1000万元,却分文未能落实。后来,时任市委书记纪馨芳、市长曹中厚、副市长霍润德找到原太原市融通城市信用社董事长王化伦(现为:山西融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要求融通信用社千方百计为三晋大厦融资做出努力,解决5000万元贷款,同时也承诺,融资过程中发生的贴息和费用市政府会考虑给予补偿。王化伦同志出于对市领导的尊敬、对市政府工作的全力支持,在信用社发生挤兑事件的困难条件下,顶着巨大压力,采取高息吸收存款,增加贷款指标等措施,给三晋大厦贷款5240万元,用于迟迟不能动工的三晋大厦改建工程的启动。我融通公司支付贴息和融资费用1802.56万元,算至今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年的利息是 2400万元,融资贴息费用和利息两项合计4200万元。这巨大沉重的包袱一直是由我融通公司替政府背负。

20年来我们向市委、市政府打过25次报告,要求解决融资贴息费用。历任市领导纪馨芳、曹中厚、霍润德、李荣怀、张璞、张兵生、李俊明、廉毅敏、仼在刚等多次做过明确批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多次参与调查核实并拟出专题报告。一致认为:事实存在,原市领导是口头承诺,没有详细文字材料记载,因此,4200 万元的补偿问题至今没有落实解决。

为了取得有效的文字证明材料,以求问题解决,2010年我们特向时任市长曹中厚又打报告,提请证明当时给予补偿的承诺。2010年5月18日曹中厚市长明确批复:“情况属实,应予解决”。

近20年来,我公司不仅对三晋大厦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全力以赴,而且在东山过境高速公路和古交高等级公路等重大市政项目的融资上也做过贡献。我公司认为:关于补偿问题的事实已经清楚,时仼领导有承诺,历届政府有批示,文字证明材料齐全。现将有关领导的批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一并附上请阅。

根据最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保护产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等规定 ,太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承诺应该守信。特向您反映,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垂,尽快解决历时20年的历史遣留问题,给予补偿。

山西融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王化伦的第三份诉求 与新凯纺织有关--

山西融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我公司被迫低价转让新凯公司股权的情况反映

山西融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民营企业,是原太原新凯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凯公司)的控股股东,今就我公司被大贪官申维辰强迫,无奈将所持有的新凯公司的股权低价转让给太原市国资委,遭受惨痛损失的情况反映如下:

1996年,山西省内著名的国有大型企业山西纺织印染厂(简称山纺)因经营不善政策性破产,当时众多山纺职工围堵市政府,封锁市区主干路,局面非常混乱。但如何安置破产职工,处理破产遗留问题成为一大难题。在此关头,时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让我公司临危受命站出来,与太原市棉纺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约,我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55.56%,太原市棉纺织国有资产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44.44%,共同投资组建了太原新凯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全盘接收了原山纺破产后遗留的历史问题和职工安罝等问题,替政府支付近1亿元,背负巨大包袱,为太原市的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凯公司成立后,我公司虽然是持股55.56%的大股东,但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仍旧延续原山纺的老国企管理模式,公司主要领导仍然是政府任命,我公司对新凯公司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控制权,只有义务,没有任何权利和利益。我公司曾多次向市政府提出“国退民进”的改制意见,由于政府不作为,一直无人过问。

2006年,根据国企改制精神,新凯公司开始了改制工作,我公司在煎熬了10年后,终于看到了一线希望,希望通过改制,真正组建一个有生命力的企业。在这10年的经营过程中我们把全部应得到的收益都用于企业的技改,总共投入资金达1亿多元。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其出台的改制方案不是“国退民进”,而是“民退国进” ,命令我公司将持有新凯公司股权以5200万元转让给太原市国资委。对此我公司表示坚决不同意,无论按哪种方式计算,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也不止5200万元。当时的市委书记申维辰在市委常委会上拍着桌子说:“融通拿钱走人,不拿钱抓人”。在此情况下,我公司被逼无奈,只能违心于2007年2月27日与太原市国资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被迫将我公司持有的新凯公司股权从以5200万元低价转让给了太原市国资委。

申维辰他根本不是按照“国退民进”的企业改制原则和从企业发展考虑,他想到的是新凯公司有500亩土地交易的背后利益,将这500亩土地通过暗箱操作,定人、定向、定价,以假招、拍、挂的形式,卖给雅世罝业集团和北京中瑞国信资产公司,他从中得利,中饱私囊。

太原市国资委在得到新凯公司100%的股权后,于同年9月,倒手将新凯公司全部股权作价45018万元转让给雅世置业集团和北京中瑞国信资产公司,按照该转让价款计算,我公司所持55.56%的股权应得25012万元,但太原市国资委仅支付5200万元就得到了。还美其名曰“取得了国企改制的新突破”!殊不知,这样的突破是建立在阴谋、利诱、威逼、胁迫我公司低价转股的基础上。作为政府对待一个曾为太原市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合理吗?

20年前,我公司临危受命,协助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为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了全社会的赞扬,不料竟至今天如此结局。为此特呈详情,敬请领导明察,我公司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撤销不平等的《股权转议协议》、退还我公司应得而未得到的股权转让费19812万元,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山西融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投诉邮箱:tougao@shanxisha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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