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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伟律师谈“生与死的三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14 17:48   浏览: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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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和死是普通人避讳或不愿意谈的问题?但“有生必有死”,有一部电影《我是谁》就涉及到这个生物实际上更深一层是宗教和哲学的问题: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生从何来?死往何处?这是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佛教是如何看待生死的?佛教还要“渡”每个人要超脱生死得到涅槃:

1、生死的事特别大:在西方很多大学专门有一堂课《关于死亡》,律师是唯物主义者,认为死亡是必然的,正是因为是必然的,就要珍惜“活着”,世界上几十亿人口都在活着,“为什么活着”?每一个人的价值观不一样?刘宏伟律师认为活着就要“对国家、对民族有所作为”。有了这样的价值观就不会忌讳死亡了,在有生之年能够把自己的才华和专业奉献给生我养我的土地和人民,这就是最大的价值观。

常言: “生死事大。”一个正常的人都要对死亡这个问题进行思考,相信死亡是人的必然命运,最终想超越生死。从人类出现起,死亡作为最残酷,最无法抗拒的现实,一直引起人们的思考和探索。至今,它仍然是一个古老而又神圣的话题。谈到人类的生死问题,自然要从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佛开始谈起。因为他就是从这个问题上开始产生困惑,于是产生思索,最后获得解脱与觉悟的。

2、生死无常:人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生和死是每个人都无法判断的,也就是“生死无常”,正因为如此就不要担惊受怕,每天就是研究“长生不老药”,知道了生死无常,就要很好的活在“当下”,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推动历史的进步,为了这块热土和这块热土上的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因为他们知道“生死无常”,把死亡抛在脑后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奉献一生。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是很好的例子。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 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的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因战事稍缓,被召入朝,授枢密副使。后拜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推行改革。不久后,新政受挫,范仲淹自请出京,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 。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世。

佛教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没有常性,万法都是因缘所生,没有常性才是世界的根本性质。所以持“常”的观点,就会生起诸多烦恼和欲望。因此我们要看破始终沉浸在悲欢离合之中的情感,看透众生因无明而轮回的实质。不要落入六道轮回中而不得解脱。所以我们既然知道有生必有死,就不要执着、贪恋。要去超脱生死。

3、生死业力:孙中山说:世界大事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生和死是相连和轮回的。世人认为“人死如灯灭”“万事皆休”,而佛教认为这是对死亡的极其错误的理解,死亡是生生死死轮回不止,如同车轮并非终点。也就是因果的循环。

有了这样的“生死业力”的宗教判断,就要行善积善,种“行善的因,结回报的果”,这就是“业力和因果”:因为花儿总会开/鸟儿去还来/岁月不曾老/清风乱入怀。佛教不是有句禅语:天上云飞去,丁香花正开。风景美如画,中华等您来。您把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无我忘我”的境界,您的福报就到来了。

佛教认为生死相连,生死之间由业力所牵,死只是作为一种生命的幻化形态,并不是生命的终结,而对我们这一期生命来讲,这一具色身只是经过了生命的一个驿站。只要世人明了缘起法则,不昧因果,就能把握生命的主动权,并通过对生活的合理安排,而解决人们对死的恐惧和无奈。

《杂阿含经》说:“生死长远,无有边际,无有能知,其根源者,一切众生,皆为无明,之所覆盖,爱所缠缚,流转生死,无有穷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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